索引号 | 01526293-5-/2018-122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12-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切实做好赧等片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2017年在保山市财政局的支持下,投资150万元建设了赧等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共兴建垃圾处理厂1个、兴建垃圾焚烧炉5座,购置自卸式垃圾清运车2辆、自卸式垃圾箱100个。项目建成后,赧等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覆盖。
目前,赧等片区农村垃圾处理实现公司化运作,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由龙陵县稻花鱼旅游服务中心具体运作。因无具体工作经费,垃圾清运、处理费用须由赧等片区农户和各相关单位筹集,根据2017年12月14日召开的收费听证会决定,片区农户每年缴费标准为40元/户+20元/人(常住人口)。
为更好的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解决缺口资金,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所有乡直单位及龙五中执行以下缴费标准,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单位名称 |
收费标准(元/年) |
粮管所 |
500 |
龙江烟叶工作站 |
2000 |
赧等社区村民委员会 |
1000 |
弄岗社区村民委员会 |
1000 |
龙江邮电所 |
500 |
电信公司 |
500 |
移动公司 |
500 |
龙江信用社 |
2000 |
龙五中 |
8000 |
赧等小学 |
3000 |
弄岗小学 |
3000 |
龙江中心幼儿园 |
2000 |
龙江中心卫生院 |
3000 |
赧等卫生室 |
1000 |
弄岗卫生室 |
1000 |
龙江中心学校 |
2000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10000 |
敬老院 |
2000 |
兽医站 |
2000 |
林业站 |
2000 |
派出所 |
2000 |
农科站 |
2000 |
水管站 |
2000 |
此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以后每年收费标准暂时参照此份通知执行,如有更改另行发文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