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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3-5/2024090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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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关于规范稻花鱼养殖和加工的倡议书

龙江乡的广大父老乡亲们:

龙江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养稻花鱼是我们龙江一直以来的传统习惯,传承至今已成为龙江最负有盛名的金名片,2024年“龙江稻花鱼”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龙江自2016年以来,我们成功举办了七届“稻花鱼节”,龙江稻花鱼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吃稻花鱼认准龙江”已逐步成为大家的共识。为确保稻花鱼品质,进一步巩固提升我乡的稻花鱼品牌,扩大知名度,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稻花鱼养殖时间不低于50天。食材好,食才好。为确保稻花鱼质量,稻花鱼在稻田养殖时间不低于50天,杜绝“洗澡鱼”出现并流通到市场,共同维护稻花鱼的纯正品质。

、餐饮服务单位不加工出售品质不好的稻花鱼。作为稻花鱼加工的重要主体,餐饮服务单位应承担起维护龙江稻花鱼品质的责任。倡议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把控食材来源,拒绝采购和加工销售“洗澡鱼”“过水鱼”等品质不好的稻花鱼。

好的稻花鱼品质需要我们共同保证,龙江稻花鱼品牌需要我们共同推广,广大父老乡亲们,让我们一起参与进来,让龙江稻花鱼走出龙江!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龙江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