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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3-5/2023080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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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关于规范稻花鱼养殖和加工的倡议书

龙江乡的广大父老乡亲们:

龙江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养稻花鱼是我们龙江一直以来的传统习惯,传承至今已成为龙江最负有盛名的名片。自2016年以来,我们成功举办了六届“稻花鱼节”,龙江稻花鱼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吃稻花鱼认准龙江”已逐步成为大家的共识,稻花鱼成为外地认识保山、认识龙陵、认识龙江的窗口。为确保稻花鱼品质,进一步巩固提升我乡的稻花鱼品牌,扩大知名度,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稻花鱼养殖时间不低于50天。食材好,食才好。为确保稻花鱼质量,稻花鱼在稻田养殖时间不低于50天,在8月10日后不再放鱼苗,杜绝“洗澡鱼”出现,流通到市场。

二、养殖过程中尽量不使用农药和化肥。养殖过程中使用农药和化肥,可能会对稻花鱼的品质造成影响,因此在养殖过程中尽量不使用农药和化肥。

三、餐饮服务单位不加工出售品质不好的稻花鱼。为维护好龙江稻花鱼的良好声誉,提高稻花鱼品质,扩大龙江稻花鱼品牌影响力,倡议餐饮服务单位不加工销售“洗澡鱼”“过水鱼”等品质不好的稻花鱼。

好的稻花鱼品质需要我们共同保证,龙江稻花鱼品牌需要我们共同推广,广大父老乡亲们,让我们一起参与进来,让龙江稻花鱼走出龙江!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龙江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