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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3-5/2023071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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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社会福利
【公告】龙陵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 <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6号)相关要求和安排,现将龙陵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户籍与学生高考前户籍地相同,且自愿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三)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利率的确定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开始还款及还本宽限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的,自毕业当年开始自付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借款学生毕业后五年间为还本宽限期(如有变动,以国家开发银行通知为准)。在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偿还贷款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贷款发放后,每天都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结清所有贷款或偿还部分本金,根据申请还款时间确定相应的还款日期(结息日)。

(六)还款流程和还款方式1.正常还款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码,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5-6128422或国家开发银行95593重置。2.提前还款(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还款。(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1至10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9月、12月,每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提前还款时如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提前还款无效不会影响征信记录。 3.逾期还款(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4、还款方式(1)2021年前借款的在《借款合同》上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手机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或小程序,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手机登录云闪付,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2)2022年借款的还至招商银行个人账户或POS机还款为便民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在十个乡镇中心学校配备POS机,学生及学生家长可就近办理还款。

龙山镇中心学校 赵兴苍 6121457

镇安镇中心学校 黄永厚 6881037

龙新乡中心学校 王竹玲 6800040

龙江乡中心学校 匡韬国 3127755

腊勐镇中心学校 郑坤伦 6880317

象达镇中心学校 孙荣明 6850020

平达乡中心学校 刘 丽 6860052

碧寨乡中心学校 李荣顺 6828019

勐糯镇中心学校 李晓楠 3060119

木城乡中心学校 刘积升 6810249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校、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若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温馨提示: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注册用户。2.注册成功后,完善个人和就学信息,在“申请贷款”中填写贷款信息。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4.按照安排的办理时间,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办理贷款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5.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身份证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6.首次贷款学生必须由本人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并下载申请表,并与共同借款人共同赴现场办理贷款。温馨提示:1.借款学生所有填写信息必需与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信息完全一致,准确无误,预科生学制为1年。2.首次贷款学生必须由本人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并下载申请表,并与共同借款人共同赴现场办理贷款。生成招商银行账户后,请开通招商银行账户或绑定已有账户,用于接收助学贷款资金。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招商银行账户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都将通过招商银行账户或POS机还款。如账户问题请致电招商银行服务热线:95555。

(二)续贷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

2.在“申请贷款”中,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手机端进行实名认证(手机招商银行APP扫描进入人脸识别完成身份认证),提交。若之前选择了“现场受理”的,做“申请贷款修改”,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手机端进行实名认证(手机招商银行APP扫描进入人脸识别完成身份认证),提交。

4.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时刻关注贷款进度,待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

5.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身份证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种类、数量及审查要点依据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情况,将申请情况分为:新生申请、在校学生首次申请、续贷学生申请三类,2023年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全部使用电子合同,各类学生申请时提供资料如下:

(一)2023年高考新生申请资料1.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原件1份;2.录取通知书原件;3.学生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4.户口簿原件;5.做好个人承诺,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温馨提示:贷款办理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务必在有效期之内,若身份证正在办理中还未领取到新的身份证,请提供临时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办理时所提供的材料及原件将扫描上传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

(二)在校学生首次申请1.签字并确认的申请表原件1份;2.学生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3.学生证原件(如学生证丢失,可以由学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4.户口簿原件;5.做好个人承诺,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温馨提示:贷款办理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务必在有效期之内,若身份证正在办理中还未领取到新的身份证,请提供临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办理时所提供的材料及原件将扫描上传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手持身份证拍照上传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比对。

(三)续贷学生申请(到现场办理的)1.申请表原件1份;2.办理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温馨提示:续贷学生“续贷声明”就读高校务必审核通过;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贷款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确认其是借款学生本人或是其共同借款人本人,办理时所提供的材料及原件将扫描上传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须手持身份证拍照上传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比对。

五、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借款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扫描上传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签订《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打印合同两份,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各执一份,借款合同待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

六、合同回执录入学生携带合同、身份证及贷款受理证明于10月10日前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及时录入合同回执。特别提醒:高校回执录入确认时间在10月10日之前,否则视申请学生自动撤销申请。

七、贷款审批、发放高校回执录入确认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提交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审批发放贷款。贷款通过网上银行发放,学生在申请贷款录入信息时系统自动生成招商银行个人账户信息,并打印在合同第二条上,为了及时接收贷款资金及还款请及时扫二维码下载招商银行APP,并完成实名认证、账户绑定等操作。贷款审批后银行将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账户,学校收到钱后开具给学生收款收据。

八、注意事项(一)大学新生到高校报到稳定后请及时登录系统,如果联系电话及联系住址发生变化、或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在系统中及时做变更,每年至少登录系统维护信息2次。(二)如果学生退学、开除、转学、放弃大学报到需要放弃贷款请及时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三)学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通讯信息必须保证在贷款期间畅通,如有变动,及时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做变更。(四)贷款一经审批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在此期间,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负面影响。(五)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请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否则将导致个人信息丢失和影响贷款办理。九、2023年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安排1.受理地点:龙陵县教育体育局一楼阶梯教室。2.申请受理和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9月15日(续贷学生进行远程线上受理,2023年高考新生和在校生首贷按照办理时间到现场办理)。3、现场受理时间:

贷款类型

受理乡镇

受理时间

在校生首贷及2023年高考新生

木城乡

7月31日,8月7日,8月14日,8月21日,8月28日,9月4日

镇安镇

7月31日,8月7日,8月14日,8月21日,8月28日,9月4日

碧寨乡

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9月5日

平达乡

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9月5日

象达镇

8月2日,8月9日,8月16日,8月23日,8月30日,9月6日

腊勐镇

8月2日,8月9日,8月16日,8月23日,8月30日,9月6日

龙江乡

8月3日,8月10日,8月17日,8月24日,8月31日,9月7日

龙新乡

8月3日,8月10日,8月17日,8月24日,8月31日,9月7日

勐糯镇

8月4日,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9月1日,9月8日

龙山镇

8月4日,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9月1日,9月8日

特别提示:续贷学生7月20日至9月15日进行网上远程受理,不到现场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操作流程可关注龙陵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新生请务必按照所安排的办理时间到办理点办理。咨询电话:0875-6128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