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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3-5/2023050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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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关于小羊田安置点已建成钢架房及其土地向社会公开流转的通告

上龙村小羊田一组有已建成占地144平方米的二层钢架房五幢,现拟将已建成的钢架房、地基及其相邻菜地向全乡公开,提供全乡群众申请使用:一、土地地块及房屋基本情况:

二、土地权属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三、除宅基地及菜地价款外、房屋折旧后价款,小组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四、申请人必须是龙江乡内农村村民、符合申请宅基地“一户一宅”条件,申请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所在村(社区)出具的符合“一户一宅”条件证明。

五、为保证农户申请房屋、土地的严肃性,农户申请房屋、土地时需缴纳每宗地20000.00元保证金,房屋、土地确认后冲抵房屋、土地取得成本费。

六、为保障安置户的利益,现有安置户对本户宅基地后的菜地有优先获得使用权的权利。

七、出现多户申请同一幢房屋土地的情况,小组做申请户思想动员工作确定房屋土地归属,如确实无法做通思想工作,采用竞价方式确定。

八、提交申请及缴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14日。

九、明确申请户房屋、土地时间:2023年5月15日12时在上龙村委会举行。

十、召开房屋、土地归属会议时,申请人可带一名家属,在出示身份证及保证金收据后即可进场。

十一、土地、房屋明确归属后,房屋、土地拥有人应在30日内交清房屋、土地价款,交清房屋、土地价款后按宅基地申请相关规定自行尽快到上龙社区申请办理宅基地相关手续,宅基地办理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购得人承担。涉及拆除老宅的,必须在成交确认后6个月内自行拆除并通过验收。

十二、提交申请地点及联系人

提交申请地点:龙江乡上龙社村委会

提交申请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182 8852 7243

十三、缴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龙江乡人民政府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站,

开户银行:云南龙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500005457555012-(1061)

十四、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房屋土地归属人不能按时交清房屋土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上龙村小羊田一组缴纳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60日的,上龙村小羊田一组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房屋土地交接时间:确定房屋土地归属人当日。

3、房屋土地交接条件:现状交接。

附件:宗地平面位置图

龙陵县龙江乡上龙村小羊田一组(代章)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