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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4-3/2023091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8
文号 浏览量 79
主题词 其他
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镇人民政府。腊勐镇政府主要职能为指导、检查、督促腊勐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村民委员会和腊勐镇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积极开展“平安镇、和谐镇”的创建工作。

2.财政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及公开、预算执行、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档案管理、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实用技术培训,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4.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科普文化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新农村项目示范建设、村镇规划、村容镇貌、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公路管理、道路交通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及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医疗救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工作。

7.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森林草原防灭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管理发展、林业生产、森林资源调查、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综合执法中心。统一调度本级行政执法力量,依据自身职责和法定权限开展综合执法活动。负责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集镇管理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参与部门联动,配合镇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腊勐镇财政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发展思路,紧扣财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助力乡村振兴,严格财政管理,化解风险防范,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政府机关1个、人大机关1个、共产党机关1个、社会团体1个、纪委1个;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1个;

3.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1个、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个、林业服务中心1个、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1个、综合执法中心1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政府机关1个、人大机关1个、共产党机关1个、社会团体1个、纪委1个;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1个;

3.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1个、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个、林业服务中心1个、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1个、综合执法中心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5,337,977.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37,977.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401,346.46元,增长77.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379,077.61元,增长86.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977,731.15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837577.61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84421.98元,教育支出增加180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65720.4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40991.45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71246.37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439992.08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424354.56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2157103.02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090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770067.32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41500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941500元,其他支出减少400000元。

3.其他收入减少977731.15元。本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5,688,049.62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7,003.03元,占总支出的40.12%;项目支出21,371,046.59元,占总支出的59.8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508,307.96元,增长68.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501.37元,下降-0.23%;项目支出增加14,541,809.33元,增长212.9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

1.人员经费增加2222465.35元。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249860.2元,主要变动为基本工资增加399007元、津贴补贴减少728877元、奖金增加409708元、绩效工资增加126137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0017.1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43533.1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20550.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746.19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972605.15元,主要变动为生活补助增加972605.15元。

2.公用经费减少2255966.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255966.72元,主要变动为办公费减少546799.1元、印刷费减少7849元、水费减少798元、电费减少2948.35元、邮电费增加82559.99元、差旅费增加71147元、会议费增加94919.79元、培训费减少2804.1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0609.7元、劳务费减少2322752.44元、委托业务费减少228881元、工会经费增加241956.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6170.02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70369.77元、税金及附加费用增加2947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98671.5元。

3.项目支出增加14541809.33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53930.09元,主要变动为办公费减少445593.54元、电费增加123.55元、会议费减少8922元、培训费增加7270元、劳务费减少83726.72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00819.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9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4601.1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034376.1元,主要变动为生活补助增加2112064.9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减少186688.8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09000元。

(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减少300000元,主要变动为基础设施建设减少300000元。

(4)资本性支出增加13061363.32元,主要变动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25000元、基础设施建设增加11736363.32元、土地补偿增加1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17,003.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64,432.84元,占基本支出的78.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52,570.19元,占基本支出的21.3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71,046.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为腊勐镇2021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2022年公共图书馆文化站免费开放省市配套专项资金、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等专项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主要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

3.节能环保支出,主要为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022年度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腊勐镇2020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龙陵县2021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主要为大龙及长箐片区人畜饮水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

5.农林水支出,主要为肉牛贴息项目、小额贴息项目、腊勐镇腊碧公路至长箐村杨柳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腊勐镇2019年度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项目补助资金、腊勐镇沙子坡村巩固基层组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腊勐镇大垭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腊勐镇白泥塘社区龙潭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养殖小区扩建项目补助资金、2022年龙陵县腊勐镇腊勐社区岭岗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22年龙陵县腊勐镇松山村大寨子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腊勐镇中岭岗村现代农业发展蔬菜交易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腊勐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征地拆迁资金补助资金、龙陵县腊勐镇大垭口社区麦地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龙陵县腊勐镇长箐村里从组养殖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22年上海对口帮扶腊勐镇新和村、中岭岗村石斛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腊勐镇白泥塘社区龙潭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021年以奖代补资金项目补助资金、腊勐镇新和村村民小组机耕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腊勐镇骨灰堂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经费、龙陵县腊勐镇腊勐社区2021年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龙陵县腊勐镇松山村2021年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腊勐镇中岭岗村2021年财政支农专项补助资金。

6.交通运输支出,主要为公路养护费和腊勐镇中岭岗村农村灾损抢通补助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主要为腊勐镇农房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主要为腊勐镇2021-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腊勐镇2021年中央抗旱救灾补助资金,腊勐镇2021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腊勐镇大垭口村委会梅子组滑坡应急治理工程设计经费、腊勐镇大龙村松林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补助资金、2022年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中央补助资金、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及 2020、2021年优秀监测员、成功避险奖励经费等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30,808.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6%。与上年相比增加15,080,192.13元,增长77.53%,主要原因是本年专项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62,34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2%。主要用于发放腊勐镇机关及村组干部、临时人员工资、保证机构日常运转需要。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教育经费等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1,26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7,56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工资及办公运行维护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资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8,83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97,84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主要用于中岭岗村污水处理项目、护林员工资及集镇建设人员工资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22,104.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执法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及腊勐镇大龙及长箐片区人畜饮水建设项目等。

12.农林水(类)支出18,407,57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业中心及林业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及办公运行维护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公路养护费和腊勐镇中岭岗村农村灾损抢通补助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危房改造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52,27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腊勐镇2021-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腊勐镇2021年中央抗旱救灾补助资金,腊勐镇2021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腊勐镇大垭口村委会梅子组滑坡应急治理工程设计经费、腊勐镇大龙村松林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补助资金、2022年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中央补助资金、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及 2020、2021年优秀监测员、成功避险奖励经费等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4000元,支出决算为553,117.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9,296.0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3,821.3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3.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3,821.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4000元,支出决算为553,117.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9,296.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3,821.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杜绝公款大吃大喝等情况,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实行专人专管、节假日封存、严格停放地点,杜绝了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779.72元,下降-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170.02元,下降15.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609.70元,下降2.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杜绝公款大吃大喝等情况,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实行专人专管、节假日封存、严格停放地点,杜绝了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类相关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7,630.45元,比上年减少-417,958.85元,下降-15.80%,主要原因为人大事务增加25498.42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减少342934元,财政事务减少16626.7元,税收事务减少100000元,纪检监察事务增加5536.56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增加10566.48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部门资产总额53514642.04元,其中,流动资产12784571.38元,固定资产65207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7862330元,无形资产2138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55359.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2412.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4项,账面原值16341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8,545.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5,0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33.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8,545.0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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