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2022-102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惠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2-09-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申报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具有龙陵县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具有龙陵县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7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80元、二级每人每月70元发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既符合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