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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4-3-/2022-061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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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腊勐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中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中考期间有一个宁静、舒适的学习、生活、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中考期间实施禁噪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噪”时间:2022年 6月15日—6月20日(中考考试时间:6月16日—20日)。

二、禁噪时段:考生食宿地点中午12:00—14:00,下午19:00—次日08:00。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控制各种噪声源,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昼间6点至22点低于60分贝,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低于50分贝)。

四、考试期间在考点周边200米范围内实行全天禁噪,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

五、各营业性KTV、烧烤店必须控制音量,严禁排放社会生活噪声干扰考生,营业时间不超过23:00,确保考生休息环境。

六、从事商业、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声设施设备;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连续鸣笛,减少交通噪声污染。同时,各商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佩戴口罩、扫码亮码、场所消杀等常态化措施,如果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八、请各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九、各有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十、希望社会各界对环境噪声污染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75-6880303(腊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