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2021-012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
文号 | 浏览量 |
腊勐镇广大群众:
春节将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保障全镇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提出如下要求和倡议,请大家广泛宣传、自觉遵守。
一、共同配合齐抗疫情。腊勐辖区内村民签订“龙城飞将”责任书、告知书,人人做“龙城”卫青、“飞将”李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厅、宾馆、KTV等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严格“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扫码亮码、戴口罩、量体温。
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春节期间,要减少走亲访友,不去封闭的人员聚集场所,尽量不离开本地,不从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购物,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倡导无接触收寄邮快件,科学处理外包装、及时洗手消毒。
三、保持文明生活习惯。日常生活中要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咳嗽打喷嚏遮挡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禁止操办“杀猪饭”等活动,非必要不赶集,减少人群聚集。
四、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请广大村民及时关注国内疫情发展态势和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公告,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入境史的来(返)腊勐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本村(社区)村委会报备,配合属地开展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和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入镇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期满后继续居家隔离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开展第4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后,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家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国内中风险地区入镇人员,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开展2次核酸检测(第7天和第14天),费用自理,14天内个人居家不得外出,家人不参加聚集性聚餐聚会活动,由村(社区)负责每天对辖区内返乡人员开展追踪管理、健康监测。省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省内市外返乡人员,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若存在不按居家隔离执行的人员,统一到镇级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五、确保返乡安全。倡导留在务工地过年,如果必须返回,请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尽可能缩短旅途时间。全程佩戴口罩,在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前提下,随身携带酒精、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途中不抽烟、不进食、不随意触摸。保留好相关机票、车票等票据,以便必要时进行查询和追踪。
六、科学规范就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自觉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到腊勐中心卫生院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七、不信谣、不传谣。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政府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风险提醒信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其关联区域(中高风险地周边地区),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制造社会恐慌。对编造、散布谣言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主动检举揭发。
八、开展爱国卫生行动。深入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 7 个专项行动,从自身做起,保持个人和家庭卫生,注重公共卫生,做好垃圾分类,清除卫生死角,科学消杀,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实现农村环境整洁干净。
各位父老乡亲,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用实际行动全力守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辞旧迎新之际,衷心祝愿你和你的家人平安健康、幸福美满、新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