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20250101-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0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现对腊勐镇二轮、三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的情况通告如下。请被通告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仍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办理途径:车辆所有人持有效身份证、行驶证到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服务窗口或龙陵县公安局腊勐派出所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业务。
腊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