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2024103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做好腊勐镇2024年度省内市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宣传和发放工作,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省内市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每年可申报一次。注意:同一申报对象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申报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市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和省内县外一次性生活补贴,稳定就业时间不得跨年度计算。
二、申请时间及程序1.申请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2.申请途径。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当地村委会申请。
三、申请材料申请人提交《龙陵县省内市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和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1.务工证明(附件2);2.当年连续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3.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四、经办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至村委会核实务工情况,填写初审意见,报镇就业经办机构审核,经镇级审核合格后,由镇级统一填报《龙陵县2024年省内市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花名册》并附申报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五、相关要求1.如实提供材料。申请人要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表和务工证明提供原件或扫描件,且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字迹及公章清晰,不得涂改。如伪造、篡改申请材料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严格审核把关。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请人的务工情况及务工证明的真实性。
腊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