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30/2017-080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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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勐的基本情况和产业发展情况决定了腊勐的社会状况相较单一,人群构成以熟人社会为主,农村社会,民风各异,无甚大事,但邻里之间关系如果处理不好,往往一地鸡毛。为有效处理农村社会的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平安和谐,腊勐镇一直在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在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群众工作方法,其中效果最好、口碑最高的首推矛盾纠纷三级三次调处机制。
三级三次调处机制即:镇、村、组每级分别对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三次调处,在三次调处不能化解矛盾的情况下才能往上一级移交。集体地说,就是充分发挥镇、村、组各级领导的作用,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形成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重大合力,解决各种信访和矛盾问题;在解决信访和矛盾问题时,户与户的纠纷先由村民小组长进行三次以上调解。如果小组长通过三次调解解决不了,由小组长向村两委汇报,又由村两委进行三次调解。如果村两委通过三次调解还解决不了的,再由村主要领导向镇挂村领导汇报,由镇挂村领导牵头,带相关部门进行解决。三级三次调处机制的深入运用,使全镇排查调处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交办督办制度、协调会议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的落实,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规范化。坚持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的经常化。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报告、协调例会、督查督办、领导包案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构建起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矛盾排查工作一把手亲自抓,镇挂村领导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
从2013年末开始推广实施三级三次调处机制以来,2014年至2016年,共发生刑事案件45起(2014年发生10起、2015年发生19起、2016年发生16起),发生治安行政案件45起(2014年发生13起、2015年发生16起、2016年发生16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8起(2014年化解102起、2015年发生45起、2016年发生51起),社会保持普通案件低发、恶性案件较少、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态势,实现了全镇经济社会健康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