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2019-090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8-0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经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研究,定于8月1日开展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9年8月1日(星期四)8:20—11:30;在滨江小镇主干道两侧种植行道树。
二、活动对象及方式
各乡直有关单位采取直接到规划地点植树的方式完成。对确属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一律由各单位自行找人代为完成义务植树。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义务植树基地由乡林业工作站统一规划安排,并由乡林业工作站负责准备种苗、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各单位人员到植树地点后,先集中召开种植技术现场会,再进行植树活动。各单位自行准备好植树工具(锄头、铁锹、铁镐、镰刀、砍刀、绑扎工具等)。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在家的干部职工按时参加,对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义务植树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技术标准进行种植。为保证种植质量,各单位完成种植后,需经碧寨乡林业工作站技术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义务植树基地。年底验收时成活率不到90%,由原植树单位自行购苗于下年补植补造,确保成活率达到验收标准。
(四)各村(社区)义务植树活动由各村社区自行组织,要结合实际将2019年义务植树活动重点放在矿山恢复治理区域、易地扶贫搬迁点、采石采砂点,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把义务植树情况报乡林业工作站。
(五)请办公室做好宣传报道及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