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2019-0331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3-3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禁火令的相关规定,现将《碧寨乡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碧寨乡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险等级高度至极度危险时段,加之受上坟祭祀、旅游踏青和春耕生产等野外火源的密集威胁,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也是最容易引起扑火伤亡的危险期。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命令、禁火令规定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清明节期间继续在乡面山、自然保护区、大面积人工林区等重点区域实行规定时间(4月5日至7日)上坟和按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制度,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无火就是功、有火必是过”的责任意识,以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为最高目标,努力推进“森林龙陵”、“美丽乡村”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以宣传动员为基础,以野外火源管理为核心,以防范重点林区为首要任务,堵疏结合,动员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易发、多发态势。
二、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乡直各成员单位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作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紧紧围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逐级召开会议,把上级的安排部署落实到村组、各家各户,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以熟食、鲜花祭坟祭祖,增岗设卡,增派人员,加大重点林区、入山道口检查登记工作力度,加大巡护检查,杜绝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杜绝上坟生火做饭、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行为,严查严办野外违规用火案件,努力形成上坟“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情火灾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整充实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组长由人民政府乡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林业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乡指挥所成员单位领导和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四、防控原则和步骤
(一)防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处置程序;坚持专群结合,努力推进森林草原防火社会化。
(二)防控步骤。一是建立健全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机构,确保人力、财力、物力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结合山情、林情、社情,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清明节期间重点林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措施;三是组织人员形成合力,科学布防,落实防控措施。
五、防控措施
(一)加强宣传,再次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一是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清明节期间,实行规定时间(4月5日至7日)上坟和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广泛开展以移风易俗、保护环境、文明祭奠为主题的“文明祭祀”活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破除陈规陋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在全乡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新风尚。把“文明祭祀”活动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乐意接受的行为美德,把上级的这一安排和部署落实到村、组、农户、每一个干部群众。二是对照前一段森林防火宣传情况,认真梳理排查,没有落实到位的要逐一落实到位。印制《致清明上坟人员的公开信》,安排村组逐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清明节期间以鲜花、熟食祭坟祭祖,林区林缘禁止生火做饭、烧香烧纸等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按《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罚款950元,严惩不贷。三是继续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清明节前,每个学校要把森林防火当作一次作业来布置,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有效方法,使广大学生、家长、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危害和防扑火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四是各村(社区)要利用现有的小广播,编写广播讲话,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醒村民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五是下达给护林员宣传任务,将《致上坟人员的公开信》粘贴到重点林区每座坟头。六是组织人员上街、入户、进山散发防火宣传单,使林区群众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
(二)严格监测和控制火源。一是对重点林区坟地户主进行摸底排查,实名造册登记,因险设防,有针对性地增岗布卡,严禁火种进入重点林区;二是清明节期间,加强对监测巡护人员的管理,各类护林员要加大瞭望和巡护执勤工作力度,乡政府所在地面山至高点要派出观察员实施监测,林业执法人员要做好当场处罚的准备,确保反映敏捷,行动迅速,有力、有效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用火。三是对特殊人群(“五种人”、未成年人和老人)再进一步落实,严防“特殊人群”失火事件;四是清明节前10天、后10天(3月26日至4月15日)特别是双休日和假期,要在重点林区入山路口加强设卡布防执勤,准备布标和宣传器材,努力打造严禁火种入山的强势宣传氛围;选择集中烧香烧纸的安全地点,制作焚烧用具(如废旧铁汽油桶等),执勤人员要严格履行宣传、检查职责,暂扣火种,说服开导干部群众到指定地点烧香烧纸,严禁将香烛纸冥带入林区,提倡以熟食、鲜花文明祭坟祭祖。
(三)做好扑火应急准备。各级扑火队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做到“收得拢、拉得出、能扑火”,并做好通讯、机具、后勤保障等各方面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能够用得上、起作用。
(四)强化值班、带班工作,快速处置森林火情。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全面落实参谋和指挥中枢的职责,加强值、带班工作,全面履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完成信息汇总、内业记录等项工作,第一时间上报森林草原火情。同时,经常督促各村、护林员加强巡护防范,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运转高效。
六、扑火应急要求
扑救森林火灾是高风险、高对抗、高难度的抢险救灾工作,要把具体安全要求落实到火场、到岗、到人。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扑火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证扑火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的基本职责,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必须坚定不移的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二是各类扑火队在路途中,要选择好便捷安全的前进路线。三是到达火场后,扑火队长要作战前动员,清点人数,指定负责人分组负责,并交待扑火战法和安全措施。四是在扑救过程中,要边打边清,要指定安全检查员,并设置安全观察哨,加强扑火安全监督和火情实时监测,特别要谨防危险地形、危险可燃物、危险火行为的不利影响,防止因落石、滚木等意外原因造成伤亡事故。五是明火扑灭后,要留有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分段负责,加强巡逻,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撤离时应清点人员,并按照扑火前指挥所的命令,组织队伍有序撤场。
碧寨乡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