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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5-1-/2018-1101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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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碧寨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2018 年 8 月初以来,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黑龙江、内蒙古等地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胡春华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作了安排部署。目前全国非洲猪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截至 10 月 22 日,全国已有11 个省发生了43 起疫情,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10 月 21 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牛场镇一养殖场和母享镇一养殖合作社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发生后,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作出重要批示,目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县委、县人民政府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我乡养殖业安全、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龙政发〔2004〕10 号)和《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便签〔2018〕122号)的工作要求,现将我乡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非洲猪瘟发病率、死亡率高,疫情预防难、早期发现难、根除难,防控较为困难,对生猪产业威胁较大。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将对全乡生猪产业、肉食品供给、产业扶贫、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同时,我乡是养殖大乡,生猪交易频繁致使我乡传入疫情的风险较高,各村(社区)和乡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清醒认识和高度重视当前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形势,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我乡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猪肉供应充足安全和谐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防控责任

各村(社区)要严格依法落实动物防疫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的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健全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责任制。要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户)、屠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防疫责任,健全防疫制度,严格落实临床巡查、车辆人员进出管理、清洗毒等综合防控措施。

三、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强化监测排查。加大对全乡范围内各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不明原因死亡生猪的排查力度,加强野外巡查巡护,发现野猪异常死亡的,必须按照规定立即上报,并采取有关处置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加大对生猪养殖密集区、流通集散地、交通主干道沿线等重点地区的监测力度,严防带病生猪流入我乡。以生猪养殖场(户)、屠户、生猪交易点为重点,加大巡查频次,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排查。

(二)强化应急处置。各村(社区)和乡直有关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成立应急小组,做好消毒防护等物资储备, 建立健全 24 小时应急值守制度。要加强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培训, 提高对非洲猪瘟的鉴别诊断能力。强化对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的检查,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立即限制移动,及时上报。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封锁、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消除疫点,坚决防止疫病扩散蔓延。

(三)强化调运监管。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 29 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 33 号)等部署和要求,落实生猪调运监管制度,禁止从发生疫情地区及其周边高风险地区调入生猪,对违法调运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防疫监督。各村(社区)要督促生猪养殖场(户)、屠户、生猪交易点、生猪集中外调贩运户落实防疫、监测、消毒、移动控制等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运输工具消毒工作,装载前和卸货后要对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消毒。要加强餐厨剩余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严格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无害化处理各环节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五)加强检疫监管。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和要求,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严格执行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防止病死猪流入市场。要加强生猪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猪肉产品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协同联动,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一是乡畜牧兽医站要牵头组织协调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开展任务分解、沟通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疫情排查、调运监管、追踪溯源。加强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增强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各环节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督促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疫措施,督促养殖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同时,对近一个月内从昭通市调入的生猪及其产品进行追踪溯源,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二是碧寨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生猪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和餐厨剩余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等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动物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证明经营猪肉产品的行为,组织做好发生疫情时疫区、受威胁区的生猪交易市场关闭工作,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

三是乡村镇规划中心要做好餐厨剩余物的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管工作,严禁餐厨剩余物流向生猪养殖场。

四是乡林业站要强化野外巡护,对野猪疑似病例要按照规定及时采样送检,发现野猪及人工繁育野猪异常或死亡情况,立即上报送检。

五是乡财政所要根据防控需求,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六是碧寨派出所要做好突发疫情地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要加强运输畜禽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的监督检查和登记,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必须凭动物检疫证明承运和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进出辖区交通要道临时检查站点设立和监督检查、消毒等工作。配合畜牧部门做好疫情置、疫情溯源和生猪流动查堵犯罪行为,一旦查实要依法严厉打击。

七是乡宣传干事要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

八是碧寨邮政所要加强对邮件、快件的检查,防止寄带会传播动物疫情的动物产品。

其他有关单位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五、统筹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一)确保市场供应安全。切实加强和组织引导好生猪生产,

落实好扶持生猪生产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屠宰环节准出与生猪产品加工环节准入管理的衔接,强化市场监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猪肉产品价格稳定、足量供应。

(二)加强信息发布和與论宣传。要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宣传,突出解疑释惑、政策宣讲,第一时间作出权威解读、形成主流声音,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理性消费生猪等动物产品。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进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未经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授权,各级政府及各部门不得擅自发布发生疫情信息和排除疫情信息。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乡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监测排查、调运监管、应急准备、出入境检验检疫、运输工具监管、交易市场监管和餐厨剩余物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碧寨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