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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5-1-/2018-110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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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碧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碧寨乡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突发非洲猪瘟疫情,依法组织好非洲猪瘟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龙政发〔2004〕10 号)和《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便签〔2018〕125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碧寨乡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工作方案》,现将其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碧寨乡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乡人民政府成立全乡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全乡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技术服务、市场供应、安全维稳和宣传教育5 个工作组和1个应急工作预备队,负责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匡家华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乡长

成 员:段早仙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黄有安 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番桂英 乡畜牧兽医站副站长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12人。

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和全乡防治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二)技术服务组

组 长:匡云彩 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

成 员:黄有安 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番桂英 乡畜牧兽医站副站长

杨锁兰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段应忠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李立祥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欧丽芬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村兽医12人。

负责组织开展疫情核查,制定针对具体疫情的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规范做好采样、隔离、封锁、扑杀、消毒、流行病学调查等应急防控措施的落实。提出加强全乡疫情防控的行政、技术措施。

(三)市场供应组

组 长: 张立民 乡武装部部长

成 员: 王艳美 碧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荣友 碧寨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杨锁兰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段应忠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李立祥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欧丽芬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负责督促指导发生疫情村(社区)做好发生疫情期间生鲜猪肉等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疫区商品市场价格秩序。

(四)安全维稳组

组 长:尹以荣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碧寨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兴行 碧寨派出所工作人员

封 斌 碧寨派出所工作人员

李玉辉 碧寨派出所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12人。

负责督促指导发生疫情村(社区)组织做好安全维稳工作,查处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五)宣传教育组

组 长:张艳芬 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王兴行 碧寨派出所工作人员

封 斌 碧寨派出所工作人员

杨双旭 乡宣传干事

李晓光 乡纪检干事

段应忠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李立祥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欧丽芬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村兽医12人。

负责组织开展全乡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正面舆论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网络媒体关于非洲猪瘟疫情信息监控。

(六)应急工作预备队

队 长:匡云彩 匡云彩 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

队 员:黄有安 乡畜牧兽医站站长

番桂英 乡畜牧兽医站副站长

杨锁兰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段应忠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李立祥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欧丽芬 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村兽医12人。

应急预备队在乡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参与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响应

(一)迅速核查控制,及时报告疫情。各村(社区)发现疑似疫情,要及时上报乡重大动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初步判定为发生非洲猪瘟临床可疑疫情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要迅速隔离病畜、控制疫点,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二)划定疫情范围,制定处置方案。各村(社区)要及时对可疑疫情进行全面核查分析,初步划定疫点。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及时派出技术人员,核查疫情、控制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制定具体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三)及时启动预案。疫情发生后,乡兽医站要及时报请乡人民政府启动乡级乡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四)封锁控制,消毒灭源。乡直有关职能部门和疫情所在各村(社区)按照职能职责,全面落实封锁控制措施,禁止疫区生猪及其产品流动,关闭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迅速组织开展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工作。市场供应组、安全维稳组和宣传教育组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疫情封锁期间市场供应、安全维稳和宣传教育工作。

(五)追查疫病来源,流调排查隐患。在全面封锁控制疫点、疫区扑灭疫情的同时,迅速开展疫病来源追溯工作,及时开展全面疫情排查,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少损失”的原则,及时控制处置疫情隐患及新发疫情。

(六)解除疫区封锁,善后总结评估。经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疫点和疫区最后一头猪死亡或扑杀完毕,按规定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 6 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经上级派出技术专家组验收合格,请求上级部门发布解除封锁令。及时对疫情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开展恢复生产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准备。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非洲猪瘟应急工作方案,加强措施联动和工作保障,狠抓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健全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责任制,具体责任明确到人。

(二)切实做好日常监测监管。畜牧部门要加强非洲猪瘟疫情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预警应对措施,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流通、屠宰各环节动物卫生监督。林业部门要做好野猪的非洲猪瘟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向畜牧部门通报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流通环节、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和餐厨剩余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

(三)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乡级财政部门要将疫情监测、疫病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杀虫灭源和人员防护等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领导小组公室要常年储备充足的消毒药品、消毒设施、扑杀器械等应急物资,定期充实更新。

(四)切实做好应急技术准备。乡畜牧兽医站要加强非洲猪瘟防治技术培训,加强应急防治技术准备。

(五)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严防不实舆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乡畜牧兽医站要以宣传挂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非洲猪瘟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重点加强对生猪规模养殖户、贩运户、屠宰场等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力量群防群控,维护社会稳定。

(六)切实做好应急值守管理。乡畜牧兽医站要按照国家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有关要求,做好国家、省级、市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警期间和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规范做好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工作预备队员要 24 小时待命,随时接受非洲猪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调派。

各村(社区)要明确预备队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于 2018 年 10月 30 日前报乡兽医站,因人员变动出现应急预备队员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充实上报。

碧寨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