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30/2018-042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
根据《保山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保就业〔2018〕1号)、《龙陵县工商业联合会龙陵县商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的通知》(龙联字〔2018〕2号)要求,为确保我乡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我乡工商联鼓励创业“贷免扶补”目标任务10人。
二、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凡2009年1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有创业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刑满释放人员等自主创业人员。已扶持过一次的创业人员,不得再申请扶持。
三、扶持项目
扶持项目: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的所有项目。
四、贷款额度及还款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提出小额贷款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
(二)贷款期限为三年,分五次还款。在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偿还贷款总额的20%,第18个月偿还贷款总额的20%,第24个月偿还贷款总额的20%,第30个月偿还贷款总额的20%,第36个月偿还贷款总额的20%。
五、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宣传动员及组织报名(4月20日前完成)。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向创业对象进行广泛宣传,使之深入人心,激发创业热情;二是组织报名申请创业扶持。
(二)调查核实,筛选确定上报创业人员名单及项目(5月5日前完成)。请各村(社区)对报名申请创业人员进行认真摸底调查核实,务必确保企业有实体经营,杜绝顶名贷款。乡级将会同农村信用联社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进行筛选确定,并把相关材料报送县工商联。
(三)入户调查及初核(5月20日前完成)。县工商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创业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及初审,确定推荐创业贷款人员。
(四)创业贷款发放(6月底前完成)。县工商联对申请创业贷款人员. 中共碧寨乡委员会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