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17_F/2016-1215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6-12-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确保全乡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首战告捷,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贫开发〔2016〕40号)及《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贫困退出考评工作的通知》(龙贫开发〔2016〕4号)文件精神,经碧寨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扶贫开发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总体要求,通过开展考评及督查,对照贫困退出考评标准,逐村逐户逐人核查脱贫短板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补齐短板,确保各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实现思想观念明显进步,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脱贫退出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二、督查内容
(一)贫困户:由督查组牵头,各村(社区)和各职能部门配合,于2016年12月10日前对全乡识别,纳入,帮扶,退出进行考评。以户为单位,重点考评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收入、住房、教育、养老、医疗、享受扶持政策帮扶等6项指标。
配合,于2016年12月10日前对全乡12个村(社区)脱贫退出进行考评。以村为单位,重点考评各村贫困发生率、道路硬化到村、贫困村通动 力电、贫困村通广播电视等9项指标。
(三)职能部门:由督查组牵头,各村(社区)和各职能部门配合,于2016年12月10日前对全乡涉及脱贫攻坚的各个职能部门(统计站,卫生院,文化站,组织办,村镇规划中心,社保中心,民政办,交通管理所,电力,移动,电信,农科站,兽医站,林业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三、督查考评对象及方式
1.考评对象:全乡12个行政村(社区),各职能部门(统计站,卫生院,文化站,组织办,村镇规划中心,社保中心,民政办,交通管理所,电力,移动,电信),各驻村扶贫工作队,各挂村工作队员。
2.考评督查方式:考评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户调查核实的方式进行。对建档立卡户采用查阅资料,入户调查的方式(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填写入户访谈问卷(附件3-1,3-2,3-3,3-4,3-5),云南省贫困人口退出考核评分表(附件1),群众满意度评估表(附件4);对非建档立卡户进行随机抽取10户进行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测评,填写群众满意度评估表(附件4),龙陵县脱贫预评估问卷调查(附件2-6)。对各村(社区)采用实地踏看、听取汇报的方式,填写云南省贫困村退出考核评分表(附件2)和脱贫退出考评督查存在问题及交办事项清单(附件3)。对各职能部门采用实地踏看、听取汇报的方式填写脱贫退出考评督查存在问题及交办事项清单(附件3),各职能部门将考评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数据来源和相关支撑材料。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细化责任
分别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匡家华,乡党委副书记姚茂金为组长的碧寨乡脱贫退出考评工作组,负责督促检查全乡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匡家华
副组长:李永相
成 员:胡志炜、杨建宇、吴艳忠
联络员:胡志炜
第二组
组 长:姚茂金
副组长:李永和
成 员:欧立芬、黄泽飞、李兴波
考评村:梨树坪、碧寨、杨梅田、摆达、滥坝寨、中寨
联络员:欧立芬
(二)工作要求
一是对照指标明要求。各村 (社区)、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考核细则及各个表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对照《云南省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全面熟悉掌握贫困户脱贫6项、村脱贫9项指标,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全力做好贫困退出考评工作。二是严格考评明责任。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扎实、规范做好脱贫人口、村自评、考核工作,确保贫困退出考评工作经得起检验。结合 “转走访”、“回头看”,对照贫困退出考评标准,逐村逐户逐人核查脱贫短板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补齐短板,确保贫困退出考评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4.群众满意度评估表
5.知晓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