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06_B/2016-082701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4-11-12 |
文号 | 浏览量 |
碧寨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4年石斛产业发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乡地域特色优势、石斛资源优势,稳步推进石斛产业向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方向发展,尽快培育壮大我乡石斛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现就 2014 年石斛产业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云南实施“两强一堡”战略机遇,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健康的发展理念,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保安全、树品牌”的发展理念,按照“规模扩张、打牢基础,巩固提升、打造品牌,龙头带动、做强做大”的发展思路,构建“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协会推动、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的发展模式,以质量为生命,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为引擎,以科技为支撑,以品牌为核心,以政策为保障,突出生物资源开发,推进“公司+协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有机结合,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加快发展石斛产业,使之成为我乡经济的特色支柱产业,将龙陵打造成全国石斛的产量中心和质量中心。
二、目标任务
(一)全乡计划完成石斛新植面积2万平方米,重点是对全乡原有石斛种植面积进行补植,石斛鲜条产量 500吨以上,实现产值 750万元以上。继续推进枫斗加工培训工作,培训枫斗加工人员 200 人;完成石斛协会换届工作,加强石斛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行业管理和服务;提高石斛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
(二)严格执行《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龙陵紫皮石斛》等有关标准,全面推行标准化种植加工销售,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石斛种植管理六项规范制度,确保石斛鲜条质量安全检测率达 100%,实现石斛鲜条、枫斗产品全面检测、统一包装。深入开展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鼓励企业积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标志。
三、扶持政策
(一)新植扶持。对当年集约化新植石斛净面积在 1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种植 45 株以上,并严格执行规范化管理制度的种植户,由乡林业站协调按照规定优先给予贴息贷款扶持,同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技术培训、产品质量检测及信息服务。在香料烟种植规划区范围内种植的一律不予安排政策扶持。
(二)枫斗加工培训扶持。按照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职业中学、县农广校技能培训的政策对各村(社区)组织参加枫斗加工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补助。
(三)野生种植扶持。对当年新增野生(天然林种植、移活树种植)种植石斛面积达到 5 亩以上、每亩种植石斛 1 万株以上的,每亩补贴 1000 元,同时在贴息贷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上给予重点扶持。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乡党委、政府成立乡林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乡石斛产业发展工作,研究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建立石斛产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石斛产业发展工作。各村(社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调整充实石斛产业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的研究部署石斛产业工作,把规范石斛产业发展特别是石斛产业的种植规范化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石斛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自律的作用,加强对种植户的管理和指导,组织技术培训,做好行业标准规范工作。
(二)科学种植,规范管理。各村(社区)要抓住最佳节令,认真组织农户科学种植,规范管理,确保完成当年种植任务。在品种选择上以紫皮石斛为主栽品种,适当发展铁皮石斛、兜唇石斛(俗称水草)等其它品种。在种苗选择上以组培苗、扦插苗为主,研究、引导农户减工降本。加强石斛技术推广员管理,确保六项规范管理制度的落实。在石斛鲜条质量检测的基础上,对枫斗进行质量检测。加大对石斛产品生产监督力度,坚决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石斛产品案件。在种植管理技术上要严格按照紫皮石斛“七个一”规范种植管理。
(三)加强宣传,开拓市场。加强石斛质量安全管理的宣传,树立质量是石斛产业生命线的意识,坚定信心,推进石斛产业稳定发展。围绕打造“生态、环保、绿色、健康”的“龙陵紫皮石斛”品牌。
(四)强化培训,搞好服务。乡石斛分会要加大对各村(社区)石斛分会会员的科技培训力度,明确其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其面向农户、指导农户和服务农户的优势,不断提高科技对石斛产业的贡献率。同时,要不断加强对广大农户在石斛种植管理、石斛枫斗加工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切实提高群众种植石斛的经营管理水平。
(五)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乡纪委、林业站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石斛产业发展中的有关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今年的全乡石斛产业发展完成情况纳入乡党委、政府 2014 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