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06_Z/2016-0827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4-11-12 |
文号 | 浏览量 |
碧寨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碧寨乡2014年龙陵黄山羊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龙陵黄山羊产业发展步伐,充分发挥龙陵黄山羊产业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龙陵黄山羊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全县大力发展龙陵黄山羊产业的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碧寨生态资源、农作物秸秆、甘蔗稍、人工种草,以龙陵黄山羊本品种选育为主,全面提高龙陵黄山羊生产性能;以专业化、集约化养殖模式为主体,兼顾放牧饲养,加快规模发展步伐;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提升龙陵黄山羊的品牌价值;以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养殖大户培育为主,带动全乡龙陵黄山羊产业发展。
二、任务目标
力争2014年末龙陵黄山羊存栏达4万只,出栏2.04万只,产量510吨,实现产值3500万元。
2014年巩固提升示范村1个(梨树坪村,示范户15户)。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3个(滥坝寨村2个、梨树坪村1个)。发展30只以上能繁母羊30户,10只以上能繁母羊55户,新建羊舍4400平方米,种植优质牧草420亩。
三、工作重点
(一)巩固提升养羊示范村(示范户)。今年继续巩固提升建设养羊示范村1个–—梨树坪村,发展示范户15户。
(二)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鼓励积极性高、有经济基础的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龙陵黄山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发展3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滥坝寨村2个、梨树坪村1个),每个饲养场能繁母羊200只以上,建设羊舍600平方米以上、青贮窖100立方米以上,种植优质牧草20亩以上。
(三)培育养殖大户。鼓励积极性高、有养殖基础的农户参与到龙陵黄山羊规模养殖中来。全年发展饲养能繁母羊达30只以上的养殖大户30户,每户建羊舍50平方米以上、青贮窖10立方米以上,种植优质牧草5亩以上。
(四)舍饲养殖户。在全乡全面推行龙陵黄山羊舍饲养殖。发展饲养能繁母羊10只以上的舍饲养殖户55户,每户建设羊舍20平方米以上,种植优质牧草3亩以上。
(五)鼓励发展零星养殖户。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养羊积极性,鼓励一批群众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零星养殖方式,积极投入到龙陵黄山羊产业的发展上来,不断实现龙陵黄山羊养殖整乡推进。
(六)强化疫病防控。严格按照动物免疫规程开展龙陵黄山羊疫病免疫注射,免疫密度达100%。
(七)推广牧草种植。加大牧草种植推广力度,做到草畜配套,推广种植优质高产牧草1000亩以上。
(八)种公羊管理。完成1000只种公羊的普查登记、调配,对每只种公羊开展普查鉴定并建立档案。
(九)搞好技术培训。结合龙陵黄山羊生产性能、生活特性,制订有关的饲养管理、疫病防控、饲料青贮、饲料氨化技术,并制作成册发放到养羊户手中,开展2期200人次培训,让养殖户全面掌握养殖技术。
四、扶持政策
(一)县扶持政策
1.羊舍。新建标准化羊舍440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90元。
2.青贮窖。建青贮窖(氨化池)600立方米,每立方米补助80元。
3.饲料地。种植优质高产牧草地420亩,其中:多年生人工牧草300亩,每亩补助100元;一年生人工牧草120亩,每亩补助20元。
4.种羊管理。种公羊的普查、鉴定、建档、调换,每只费用30元。
5.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励。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经县级验收合格的除享受羊舍、青贮窖、饲草地、种公羊补助外,每个分别奖励3万元。
(二)乡级扶持政策
乡财政配套资金2万元,用于巩固提升建设示范村及培训经费。
(三)金融扶持政策
1.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饲养能繁母羊2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根据投资规模,帮助协调5万—100万的贴息创业贷款或扶贫贷款,贷款主要用于购买种羊或基础设施建设。
2.养殖大户、舍饲养殖户。饲养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大户或饲养能繁母羊10只以上的舍饲养殖户,根据投资规模,帮助协调1万—10万的贴息创业贷款或扶贫贷款,贷款主要用于购买种羊。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龙陵黄山羊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人大主席为常务副组长,乡人民政府乡长为副组长,乡畜牧兽医站、林政资源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站、财政所、水利工作站、国土、团委、妇联、项目办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畜牧兽医站,由乡畜牧兽医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