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30/2016-0827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4-11-14 |
文号 | 浏览量 |
碧寨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碧寨乡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龙食安办发〔2013〕6号文件的要求,现将《碧寨乡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5日
碧寨乡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保障基层食品安全,现就加强我乡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协调,部门、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全面覆盖全乡基层村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加大全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碧寨乡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基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建立各村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一)成立碧寨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乡人民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主任,杨达光副乡长任副主任,财政、公安、工商、卫生、农业、中心学校等单位为成员。在乡社会事务办设置办公室,负责全乡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要求达到“七有”标准:即有机构牌子、有职能职责、有工作制度、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台账、有联系电话。
(二)建立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制度。一是明确专职工作人员为食品安全监管专干,负责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二是由乡人民政府驻村包点干部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兼任食品安全联络员;三是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食品安全联络员;四是由村委会一名委员担任村级安全协管员。
三、碧寨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一)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及各监管职能部门指导下,统一组织协调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3.负责对乡食品安全监管专干、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协调、考核和培训工作。
4.协助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参与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应急援助工作。
5.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有关工作。
(二)碧寨乡食品安全监管专干职责
1.负责本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一专三”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
3.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4.定期对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5.掌握本乡食品安全形势和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定期向乡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监管部门反馈市场动态,提供监管信息,举报制假售假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6.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基层食品安全新情况、新问题,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向乡政府和上级有关监管部门反映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7.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每季度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计上报本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8.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碧寨乡食品安全联络员职责
1.负责乡、村(社区)两级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联系,做好乡和村(社区)与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广大基层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会同村(社区)对所驻村(社区)食品安全情况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参与乡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3.指导、监督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工作。及时向乡食品安全监管专干反馈群众投诉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碧寨乡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1.承担本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向群众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2.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食品安全巡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安全联络员报告。
3.及时掌握、记录本村(社区)食品安全情况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
5.在当地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及时向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碧寨乡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1.负责本村(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2.协助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向所在的村(社区)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
3.协助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每季度对本村(社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建立工作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4.负责本村(社区)10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和检查指导。
5.负责收集本村(社区)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动、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投诉举报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安全联络员报告。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全面覆盖村(社区)的监管体系。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建设,“联络员、信息员、协管员”覆盖所有的村(社区)。
(二)落实工作责任。村(社区)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责起责任,并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要强化村(社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要建立健全“一专三员”的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培训落实、信息传递、应急处置、日常检查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要与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努力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协作配合,乡、村(社区)两级协管,全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