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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5-1-11_Z/2016-0827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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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碧寨乡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碧寨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碧寨乡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碧寨乡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4月30日

碧寨乡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中央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办发[2011]54号)、《保山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保学生营养办[2013]2号)、《龙陵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刘延东国务委员讲话精神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不断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逐步改善我乡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有效保证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供餐模式

在上年供餐模式于2013年4月19日全部结束后,从2013年4月22日开始全部实行食堂供餐。各学校可根据实际确定增加早点或正餐加餐。

三、实施范围、补助标准和补助形式

实施范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的对象为全乡农村中小学生。

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补助600元(每年天数按200天计算)。

补助形式:由学校每天提供免费营养早餐或加餐(午或晚餐)。

四、资金管理

上级核拨的营养改善资金,由中心学校统一管理。各学校每月预支10天所需资金,每20天到中心学校报账一次,确保每天3元钱全都用到改善学生伙食上,确保资金安全。学校可根据家长意见,整合统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各类针对农村孩子的扶贫项目补助、社会捐资等资金,妥善解决在校学生就餐问题。

五、实施要求

1.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建立职责分明的领导小组,完善应急预案,确定详实的责任目标,具体落实到人。

2.各学校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认真执行落实好县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各项营养改善计划管理、要求、通知、制度。

3.各学校要按照《保山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准入管理的通知》(保学生营养办〔2013〕1号)要求,严格执行食堂食品安全14项台账及17项制度。

4.各学校要加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专人专账、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义务教育经费财务报销制度管理,及时报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1)学校安排报账员专账管理营养餐经费收支,进行日清月结,按时核对支出资金与食品对应关系。

(2)定期在公开栏及厨房显眼的地方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受益学生人数、学生名单及供餐品名等相关信息。

(3)建立专项资金管理追究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4)学校食堂必须设立营养改善计划经费专账。

(5)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和表册,据实核实入账。购物票册必须有经办人员、经审员、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入账。

(6)实事求是地核实营养餐品种成本,保本经营,服务学生,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5.各学校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测,实行专项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

6.各学校要与供应商签订供销合同,确保食品来源安全,要与食堂管理人员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7.各学校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保证食品采购、储藏、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消毒、留样、陪餐、公示等制度有效执行,学校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督查小组,负责督查每天的食堂卫生、购买食品的数量价格、供餐数量及质量情况,并有记录。

8.食品采购供给时依法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入校前严格验收,如实登记,作好记录;食品运输工具要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营养改善计划的食物采购,每批次有采购清单,出售人员签字,采购员签字,食用品要合格,出售人员必须经防疫卫生部门体检,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持证上岗。

六、杜绝事故,应急避险

为保障我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学生就餐安全,以防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通常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各校必须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护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做到统一指挥,组织有序,行动迅速,有备无患。

2.在学生就餐过程中,值班教师必须严密注视学生的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学生出现的食物中毒事件,并在第一时间及时组织施救。

3.当个别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状况时,由值班教师直接送往学校附近医院或医疗室进行救治。

4.当大批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状况时,由校长及时组织相应数量的教师和运输工具按症状先重后轻及时有序送至附近医院或医疗室进行救治。

5.应急措施。一旦发生饮食安全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报告乡中心学校、村委会、卫生院及乡人民政府。

(2)临危不乱,全力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救治。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及现场,并按卫生部门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加强事故发生当时的安全保卫工作,把握事故态势,及时做好家长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与疏导工作,确保秩序稳定,事故处理及时、高效。

(5)及时认真撰写事故报告,实事求是反应事故真相,追究事故原因,检讨管理失误,总结事故教训。

(6)根据事故原因及时进行整改,迅速恢复供餐。

七、加强宣传教育

全乡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校园广播、校班板报、校务公开栏、各种会议等途径,大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过程,同时也是宣传食品卫生和科学饮食知识的教育过程,有效地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卫生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