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06_B/2016-082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5-12-1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民收入倍增行动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5〕15号)、《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陵县2015年“一教育五行动”实施方案》(龙办发〔2015〕29号)的精神,为切实抓好2015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行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772元,比上年的7562元增1210元,增长16%(其中:梨树坪社区13554元,比上年的12299元增1255元,增长10.2%;麦子坪村6618元,比上年的5609元增1009元,增长18%;杨梅田村6686元,比上年的5503元增1183元,增长21.5%;中寨村7970元,比上年的6979元增991元,增长14.2%;摆达社区9948元,比上年的8431元增1517元,增长18%;滥坝寨村10000元,比上年的8651元增1349元,增长15.6%;碧寨村8924元,比上年的7563元增1361元,增长18%;天宁社区8824元,比上年的7353元增1471元,增长20%;新林村8512元,比上年的7338元增1174元,增长16%;三家村村7929元,比上年的6906元增1023元,增长14.8%;半坡村6843元,比上年的5849元增994元,增长17%;坡头村6983元,比上年的5868元增1115元,增长19%)。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中,家庭经营性收入3772元,比上年的3252元增520元,增长16%;工资性收入3509元,比上年的3025元增484元,增长16%;财产性净收入614元,比上年的529元增85元,增长16%;转移性净收入877元,比上年的756元增121元,增长16%。
二、工作重点
(一)抓实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努力增加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努力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围绕农林牧渔增长9 %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以上的目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实现粮食总产量达14050吨;积极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实现茶叶总产量310吨;继续优化烟叶结构,完成烤烟12000担、香料烟15600担的收购任务;稳定甘蔗种植面积,实现甘蔗总产量20000吨;加快生态特色渔业发展,实现渔业产量50吨;新植石斛6.3万平方米,总面积达23.3万平方米,实现鲜条产量67.5吨;培植发展中草药1140亩;加大核桃、澳洲坚果、油茶等产业中耕抚育管理力度,实现核桃干果产量950吨;加快以“龙陵黄山羊”为重点的山地牧业发展,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实现肉类总产量4272吨、产值12210万元。努力增加农村居民二产、三产业收入,积极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创办乡镇企业、小微企业和小型加工业,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业,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二、三产业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达5%以上。
(二)抓实劳动力转移,努力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强化务工信息平台服务质量,组织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乡外工业园区、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庄园、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就业和就地就近、走出去务工,积极组织农村居民创业带就业,利用小微企业“双10万”政策加大对农村、农业小微企业的扶持,促进农村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带就业促增收,大幅提高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2015年,计划全乡转移农村劳动力5606人次,培训农村劳动力360人次,实现劳务总收入5978万元以上。
(三)抓实农村土地流转,努力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净收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系列政策,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千方百计盘活盘好农村居民财产,鼓励农村居民把闲置资源资产资金变为资本,积极稳妥地引导农村进行土地流转,努力开拓农村居民增收渠道,促进承包户从流转收入到龙头企业、经营大户等经营主体劳务就业中增加收入。
(四)抓实民生惠农政策,努力增加农村居民转移性净收入。重点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按规定和下达指标兑现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退耕还林补贴、农村沼气池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凡惠及“三农”的扶持政策,均全力争取和全面落实,努力实现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同步提高15%以上,增加农村居民转移性净收入。
(五)抓实扶贫攻坚,努力增加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
深入研究推进片区扶贫攻坚,加快扶贫机制创新,以整乡、整村推进为抓手,实施精准扶贫和干部驻村帮扶,确保项目落实到乡、产业落实到村、贫困识别落实到户、政策宣传落实到人。努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要高于全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个百分点以上。争取投入各类扶贫资金3000万元,有效解决2604人的温饱问题,返贫率控制在5‰以内。
(六)抓实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努力提高农村居民增收的质量和效益。围绕优势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情况,大力发展规模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庄园、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努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力争年销售收入上千万元的企业达1户以上;初步发展庄园经济1个、家庭农场1个;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25个以上,加强合作社能力建设,规范合作社运行,帮助农村居民实现收入4000万元;加大新型职业农村居民培训力度,留住一批拥有较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村居民从事农业,吸引一批农村居民工返乡创业,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乡外现代农业领域创业,逐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牢牢抓住中央和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计划全年续建水利重点项目1件,新开工重点项目1件,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以上,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爱心水窖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居民增收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1.严格按照《龙陵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为全乡农民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2.继续抓好林权配套改革,做好经济林木(果)核权发证工作,积极开展“一权不变,两权分离”(所有权不变,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主要内容的林权改革,赋予广大林农更多的财产权利。
3.积极探索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划定纳入改革的农村集体资产范围,合理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科学设置集体资产股份,规范股权管理,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
4.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科技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致富带头人开展种、养、加工等方面的科技研发,发挥企业和民营资本机制灵活、成果转换率高的特点,培育一批科技型的龙头企业和民营企业。
(四)加大“三农”投入。按照中央提出的“财政支农资金只增不减”的政策,切实保证和提高乡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产业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加大金融信贷扶持农业发展的力度,形成多元化投入“三农”建设发展的新格局,努力促进我乡农业现代化建设。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乡直相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强化指导服务。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充实工作机构,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主要领导总揽全局亲自研究部署、检查指导、解决问题;涉农部门要积极开展全程化跟踪问效,加强阶段性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农业科技队伍要加强指导服务,努力提供科技支撑;乡纪委要分阶段开展督促检查,推进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预测分析统计上报工作,努力提供决策服务;“四群办”要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其他各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凝聚推动农村居民增收的强大合力,确保2015年全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