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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8-X-04_A/2018-0913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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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象达镇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龙陵县象达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象达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镇人民政府。象达镇政府职能为指导、检查、督促象达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村民委员会和象达镇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积极开展“美丽乡镇、侨乡小镇”的创建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敬老养老事业等服务性工作。

6.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相机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乡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乡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开拓进取,努力工作,有效确保年初计划收支平衡,确保人员支出及必要的公务费的开支,确保重点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确保行政事业机构的正常运转,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主要工作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正常机构运转;

二是保证国家重点项目经费的正常投入;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方针政策,使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村级半供养人员手中;

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将财政监督寓于财政业务运作和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抓好各项监督检查,增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龙陵县象达镇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6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政府、人大、党委、团体、纪委;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象达镇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象达镇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5,7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5.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836.8万元对比增738.27万元,增长19.24%,主要原因为:收到上级专款增加,在职人员、村干部增资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象达镇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3,4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71万元,占总支出的47.46%;项目支出17,55.44万元,占总支出的52.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538.55万元对比增802.6万元元,增长31.62%,主要原因为:收到上级专款增加,在职人员、村干部增资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象达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5.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象达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5.4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象达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1.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8%。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

12.农林水(类)支出15,3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4%。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XX资金XX元、……(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龙陵县象达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35万元,支出决算为39.2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22万元,完成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象达镇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厉行节约。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的39.28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幅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度15.22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比2016年支出24.06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幅0.04%,减少原因为象达镇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2万元元,占38.76%;公务接待费支出24.05万元,占61.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及下级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龙陵县象达镇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84万元元,与上年173.75万对比增26.09元,增长15.02%,主要原因为:

(1)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

(2)开展脱贫攻坚等工作量增加。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

(2) 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象达镇资产总额7181.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07.79万元,固定资产573.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51.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52.7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98.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44.6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0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0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26.46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7,23.8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2.66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象达镇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2%,变动比率合理。2017年,象达镇积极向上级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3654.23万元,预算项目资金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调整率为161 %,预算数的调整均为落实国家政策,上级部门或象达镇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项目资金按照支出进度按时拨付。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2017年,项目开工率100%,除项目质保金外,资金全部拨付完成,项目受益35个村民小组1208户4680人。

3、效果情况分析

项目建成对加快象达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2017年,象达镇围绕扶贫开发、涉农、民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领域,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的监管和问效,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严管“三公”经费安排和使用,按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要求,规范乡镇代管办业务开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