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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8-X-/2020-110603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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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达镇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一年来,象达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的指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关心帮助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论述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法治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相关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工作部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通过不懈努力,基层民主观念、公民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0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及2021年重点工作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实施意见情况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带动全镇干部职工,村“两委”和“监督委”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实施意见情况。全年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开展学习1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次、镇村干部学习1次,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我镇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了市域现代化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并把学习成果应用到工作过程中,全年各项工作安全稳定,无刑事案件发生。

(二)坚持全面依规治党,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方面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依规治党和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方面建设工作。一是强化思想武装。把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理念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表,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人员签订廉政谈话表,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三是持续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利用主题日、廉政党课等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四是突出时间节点,抓好日常监督,对纠正“四风”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强化责任落实。

(三)强化法治保障,服务社会发展方面

1.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上级各部门相关规定,对下放到乡镇的审批权限做到纵向同步、横向协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减少了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二是严控新设行政许可,我镇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定期听取公众意见,对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审查,杜绝了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现象。

2.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

一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理清与权力清单相对应的责任清单,清理和规范了各类行政权力服务事项,建立动态管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机制,强化清单动态管理,推进了清单统一规范。二是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服务事项及收费一律取消,从源头上杜绝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等行为的发生。

3.创新社会治理。

一是完善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支持和发展社会公众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二是全面落实了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等精神,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了综治及平安建设领导责任机制,健全了综治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有效的防范管控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提高了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制定完善了象达镇综合防灾救灾实施方案。四是推进社会自治。健全了社会自治,进一步修改完善了15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使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坚持推动科学立法,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方面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制度。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操作流程、操作标准和工作制度,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进行了全面规范,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清单化、目录化管理。从而确保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共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做到了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听证。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严格落实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规则,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增强了公众参与实效。

3.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为进一步增强重大民生领域的行政决策的可行性,最大限度地降低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经济社会风险,我镇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均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能认真执行风险评估规定,对事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未经评估或者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决策,在可行性评估的基础上,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方位的社会风险评估,并针对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配套提出相关工作预案,从源头上降低了决策风险,确保我镇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重大政务管理活动高效稳定运行。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是涉及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各类规划、编制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行政管理措施等,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制顾问制度。建立了象达法律顾问制度,明确了相关工作机制。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5.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性要求,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决策事项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特别是在一些事关象达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行政管理措施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充分征求意见并进行可行性、合法性论证之后,再提交政府班子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集中审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必须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6.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决策机关必须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定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7.法律顾问全覆盖。聘请龙陵诺在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担任我镇法律顾问,15个村(社区)均成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形成了有办公室、有人员的法律服务体系,全年解答法律咨询40余人次。

(四)坚持推动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云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二是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依据进行网上公示,执法人员均取得合法执法证件,今年参与执法考试4人,配置了照相机做到执法过程可以全过程记录。

(五)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正权威方面

一是全力支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础,在日常工作镇党委、政府全力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从未发生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二是坚决维护司法公正行为,对司法机关做出的判决、裁定、处罚等坚决执行。三是对矛盾纠纷符合《人民调解法》规定的积极化解,化解不成功的引导当事人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发生不按规定调处纠纷情形;四是全力参与解决“执行难”问题。

(六)坚持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方面

1.深化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基础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是有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采取听民声、访民意、解民忧的方式,有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共接处警195起,其中立刑事案件61起,破获40起,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11人,查获酒后驾驶案件30起;办理行政案件49起。二是大力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层层压实责任,大力开展宣传,落实措施,强化督查。专项行动以来,共开展各类宣传8次,发出和粘贴公告380余份,群众主动上缴枪支2支,子弹57发,收缴枪支3支。三是开展交通整治。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118起,交通罚没款8万余元人民币,批评教育群众1233余人(次)。四是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今年共查获吸毒人员3人,收戒吸毒人员5人,破获零星贩毒案1起,共缴获毒品0克;完成14至55周岁尿检940人。五是全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认真开展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大清理整治,清查活动共出动警力83人次,旅店9家104(次)、KTV2家26(次)、加油站1家11次、出租房屋72户,共处罚出租房案件从业人员案件8起,旅馆业案件3起;积极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对校园周边商店、饮食摊点、网吧、租赁房屋共清理整治20余家,投入警力10余次。

2.以人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重点,加强科技防控网建设。

一是加强常住人口管理。落实上级户口政策,及时快捷办理户籍业务。2020年,共办理出生落户369人、补录户口1人,迁出18人、迁入44人 、死亡注销232人,办理居民身份证1713张。二是强化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每季度通过APP社区警务系统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清理核查,建立房主租赁登记报送制度,及时更新维护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依法办理居住证,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三是落实重点人口管理措施。对符合条件的18名重点人口建档管理,落实月访查、季考察要求,强化管控措施,无漏管、失控情况发生,今年刑事打处重点人员1人;将辖区10名精神病人纳入日常关注对象,严密防范肇事肇祸精神发生现实危害。四是加强境外人员管理。认真清理核查境外人员,辖区共有涉外婚姻境外人员924人,办理“三非”案件12起。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和督查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向社会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二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职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明确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办理、答复、提供信息、资料归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答复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办结率100%。

4.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行政权力实行相关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二是起草规范性文件符合要求。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各级党支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加大对政府领导班子、领导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由于工作得力,措施到位,政府的领导班子、领导成员都未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我镇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城建、交通、民政、教育、环保、农业、工业、水利等方面,分别提出了建议和提案,政府把高质量地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的重要工作来抓;为维护法律权威,政府及部门本着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依靠法律的理念,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履行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判决和裁定。四是加强行政监督。严格落实禁止性规定。遵守并从严落实《预算法》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未擅自征收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

5.积极调处矛盾纠纷,实行“综治、信访、司法、调解”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信访工作。按“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2020年我镇共受理群众来访7件7人,办结7件,办结率100 %。二是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截止2020年11月全镇共调解矛盾纠纷30起。我镇的民间纠纷基本上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大矛盾不出镇,小矛盾不出村,在民事纠纷调解中,未出现“民转刑”“刑转命”案件。三是依法做好防处邪教工作,目前我镇未发现有邪教人员,属无邪教乡镇。

6.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在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上象达司法所坚持“严”字把关,严明矫正管理纪律,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要求他们自觉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全年共组织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学习10次,组织公益劳动2次,到村(组)及社区矫正对象家庭走访村(社区)干部及矫正对象本人200余人次,开展个别谈话40次。先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防震减灾知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象达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2人,累计解除矫正对象142人,全年依法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名,期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5名,现在册20人。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和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象达镇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稳定,积极融入社会,无虚管、脱管、漏管事件、无重新犯罪迹象,都在各矫正领导小组的管理下矫正自己的犯罪行为,全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在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管上。依托全镇15个村(社区),逐村(社区)建立了帮教小组,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经济来源和生活状况,制订帮教措施,确保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现在册安置帮教对象145人,全年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37人,其中社区矫正期满解除人员15人,刑满释放人员22人,建立安置帮教人员档案37个。现安置帮教人员思想稳定,无重新犯罪迹象,都在各村(社区)帮教小组的领导下,安心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被安置帮教人员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全年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进村入组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知识12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24次,重点是加强对“两类”人员、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当事人等人员进行摸排,开展摸排工作12次,1200余人次,经排查未发现我镇人民群众参与涉黑涉恶事项。

(七)坚持强化政治建设,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方面

象达镇切实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按照执法行政“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执法活动,相继在执法队伍中开展了教育整顿活动、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以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使全镇政府人员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全镇目前共有执法人员31名,执法类别涉及综合执法、林业、农机、安监、计生等,执法人员所办案件做到证据材料充分,程序合法,引用法律依据准确,没有被申请复议和起诉案件。

二、2011年重点工作意见建议

三、存在问题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我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稳中有升,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全镇群众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和依理活动,全民的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观念淡薄、知法犯法的现象还存在。

(二)普法教育工作做的不够细,法治宣传教育不平衡。群众领会能力低,法治观念淡薄,真正知法、懂法、用法的群众不多,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效果不好,法治宣传教育进村入户难,使一部分农民群众不能接受到普法教育,对他们的普法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三)普法师资力量不足,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普法工作者法律素养不高,缺乏一支热心法治宣传、懂法律、有一定演讲能力的普法讲师团、宣传员、联络员队伍。二是法治宣传的形式不是很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治宣传栏不多,而且形式单一。

(四)镇、村两级经济困难,对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各村(社区)、各单位的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没有专项经费,硬件投入少,标准不高,镇村干部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表现在工作支持配合的力度不大,认为普法工作和执法工作是政府的事。

(五)对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没有形成大调解格局,解决信访人的诉求难度大。

(六)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少,开展执法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对案件查处及破获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建设工作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搞好指导,抓好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是加强领导干部、村(社区)支书、主任、监督委主任、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尽量破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行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五)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稳控工作,信访诉求合理的要尽快解决,信访诉求不合理的要认真解答相关政策,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六)进一步加大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国家法律法规。

(七)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避免重点人员违法犯罪。

(此件公开发布)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