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8-X-/2019-030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3-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加快象达镇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对营坡社区香樟树脚至象达镇司法所路段进行半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营坡社区香樟树脚至象达镇司法所。
二、施工时间: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4月30日。
三、位于施工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占道经营、临建设施、墙体、各类线杆,相关人员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清除。对逾期仍未自行清除的,象达镇人民政府将强制清除,强制清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其所有者承担。
四、请施工沿线居民及周边单位、企业、商户提前做好准备。施工期间,禁止大型车辆通行,请过往小型车辆和行人选择恰当路线出行,避让施工路段。
施工给广大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