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88-X/2026100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10-01 |
| 文号 | 浏览量 |
广大村民朋友们: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社会工作部等8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县级工作要求,我镇即将全面开展各村村规民约修订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程序要求
村党总支要全流程主持村规民约修订制定,严格落实宣传发动、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6个关键环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村“两委”换届后已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制定的,也要严格对照《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核查程序是否规范严谨、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1.宣传发动: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向村民讲清修订制定村规民约的作用、意义、程序和要求。
2.征集民意:村“两委”将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院坝会”“火塘会”、入户走访、设置意见箱、网络征集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大家意见。
3.拟定草案:村“两委”组织群众广泛协商,根据群众意见拟定村规民约(草案),并听取驻村党代表、政协委员、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法律顾问、妇联等各方意见建议后修改完善。
4.提请审核:村级将村规民约(草案)报镇级前置审核,镇级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5.审议表决:村“两委”根据镇级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村民会议或经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项的,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6.备案公布:镇级完成复核、备案、公布。村“两委”应于村民会议或经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10日内,将村规民约报镇级备案,经镇级严格把关后予以公布。
二、规约内容
村规民约要合法合规、通俗易懂、可执行、可落地。重点围绕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低俗婚闹、宗祠管理、非法宗教活动、涉黑涉恶、基层应急、消防安全、“一老一小”关爱保护、乡村规划建设、公共设施管护、传统村落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防制、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男女平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黄赌毒”、安全文明出行、防学生溺水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和约束内容。
同时,要坚决杜绝照搬照抄、脱离实际,严防“低级红”“高级黑”,坚决杜绝“口号式”“标语式”“要挟式”规约以及“罚款式”等不当做法,严防照抄照搬邻村规约或网上规约。
三、请您参与
村规民约关系家家户户,事关大家切身利益。请广大村民朋友知悉并积极参与,如有修订意见建议,请于10月15日前向本村“两委”反馈,也可通过村内意见箱、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渠道提出。您的意见建议,将成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重要参考。
让我们共同制定务实管用、群众认可、合法合规的村规民约,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中共象达镇委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