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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30/2016-0908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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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达乡2014年民政工作报告(书面)

平达乡民政工作报告(书面)

——2015年1月27日在平达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平达乡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受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民政工作报告提请乡第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提出意见建议。

2014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乡民政工作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为民服务、以民为本、落实政策、重视监督”为基本思路,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解决好城镇、农村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问题;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做好优抚、小乡干部等民政对象各种定期生活补助发放及婚姻登记等工作。坚持工作方法创新、工作理念创新,严格按照年初制定和上级安排的各项指标任务,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计划目标任务,确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

一、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中心,不断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了灾害应急救援机制

为提高对特大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结合我乡实际,成立了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灾害应急救援实施办法和救灾工作议案,储备救灾棉被240床,大衣200件、防雨布25张、。衣服200套和救灾帐篷10顶。为我乡及时、有效处理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得到有效落实

2014年,我乡境内持续的干旱,灾情严重影响了大季烟及大春作物的移栽和甘蔗等农作物收成,大小民房火灾发生5起。后期连续暴雨造成的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让农作物收成大量减产、部分民房受损严重。灾情发生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民政及有关部门赶赴受灾现场,开展抗灾救灾及组织生产自救工作。经乡党委政府多方协调,积极向上争取到农村临时生活救助资金5万元,涉及困难群众76户380人;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补助资金9万元,涉及受灾群众19户95人,救灾大米59吨,共救助灾民1250户6250人次,发放救灾棉被34张、衣服16套、防雨布9张,救助灾民72人,确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灾资金和救济粮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救灾款物财经纪律办事,保证了救济款物发放公平、公正、公开。

(三)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

1.全面推行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全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龙陵县农村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龙陵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文件的要求,我乡农村低保工作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平、求实效、动态管理的原则,努力践行“核定收入、按标施保、分档差额补助”的规范管理模式。2014年,各村(社区)及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按“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批准、公示”的标准程序开展低保规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A、B、C三类进行差额补助,标准为A类160元/月、B类130元/月、C类100元/月;2014年,全乡共有低保户3569户5400人,全年共发放低保资金717.23万元。

2.严格城市低保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工作。城镇低保工作坚持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保障标准,使保障标准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评定前,坚持全面摸底调查,采取“一看家底、二问收入、三查就业情况、四了解隐性收入”的有效措施,按政策规定评定、发放。目前我乡新增城市低保对象57人,停发27人,全乡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85人,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94.91万元。切实维护了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认真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整治的通知》(龙政办电[2014]21号)文件要求,及时成立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于8月底开始,采取随机抽取入户摸底调查的方式,深入全乡10个村(社区)121个村民小组,抽取200多户救助对象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 “关系保”、“人情保”、“搭车保”、“重复保”、“错保”、“漏保”等问题的,进行现场指出,并要求各村(社区)限期进行整改。

(四)城乡医疗救助开展有序

根据《龙陵县2014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乡按照“扶贫帮困,分类施救”的原则,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特大疾病户、重点优抚对象作为救助的重点,在救助资金和救助力量上进行适当倾斜。一年来,共救助农村患病困难群众21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2.55万元;救助优抚对象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05万元。与此同时,为部分困难群众代缴新农合资金5963人,代缴资金42.87万元,实现了社会救助与新农合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

我乡现有五保供养人员545人(含传统五保68人),其中分散供养534人、集中供养11人。为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无忧,将五保对象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妥善解决了他们的就医问题;并按要求及时发放五保金,发放资金共计68.16万元。发放过冬衣物68套,其中集中供养11套、分散供养57套。敬老院共设床位27个,配备服务管理人员2名。现入住五保老人11人,入住对象主要为寡孤、残、无人供养的老人。敬老院管理不断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共拨付敬老院管理费用5.4万元,确保了敬老院正常有序运转,并适时开展了敬老院财务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强防火、防电、防盗以及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排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敬老院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六)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为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2014年共发放3名孤儿救助资金3万元。并积极上报实事无人抚养儿童5人。

二、加强双拥工作,支持国防建设

我乡有固定优抚对象140人,其中伤残军人4人、在乡复员军人10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9人、三属2人、参战人员63人、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3人、农村籍退役士兵39人。

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认真做好春节慰问工作,发扬拥军优属传统美德。春节期间以村(社区)为单位,召开优抚慰问座谈会10场次;走访慰问义务兵家属16户、“三属”2人、在乡残疾军人4人、特困优抚对象5人;二是加强优抚对象的动态管理。2014年,新增优抚对象1人,死亡注销10人,全乡共有优抚对象140人,发放优抚资金47.33万元。三是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全年为16户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9.1万元。

三、以推动民主进程为核心,不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与社会事务管理

(一)规范管理婚姻登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我乡积极推行“文明用语、高效服务”工作理念,依法严格进行婚姻登记。截止2014年底,我乡共登记结婚96对,登记离婚7对,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书20余份。登记过程中,无任何变相搭车收费情况及无超越管辖权办理婚姻登记情况发生,认真做好了婚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各项登记合格率和管理指标均达到100%。

(二)确实抓好老龄工作,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统计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确实加强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发放管理工作。现全乡享受高龄老人保健补助383人,其中80-99周岁老年人381人,百岁老年人2人,共拨付保健补助经费21.29 万元。二是加强贯彻 “一法一条例” 的学习宣传,弘扬尊重、关爱和照顾老年人的优良传统。三是做好“敬老节”慰问活动,节日期间,共慰问百岁老年人2名,困难老年人1名,拨付慰问金4600元。

(三)做好小乡干部和精退职工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2014年发放原小乡干部7人的生活补助费2.39元,发放精退职工4人生活补助费1.34元。

四﹑民政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加强对全乡社会救助的组织领导,依法保障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乡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都成立了社会救助领导小组。每笔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过乡人民政府及村(社区)召开会议研究决定。

(二)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内部监督审计,确保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一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城镇低保户的补助实行一折通,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季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减少了办理环节,确保了资金安全;二是加强跟踪,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低保纳入制度,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申请书、收入情况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归档工作;四是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五、拓宽路子,扶弱助残,继续做好残疾人工作

一是创建了关心、帮助、理解、尊重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维护残疾人的尊严,继续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奠定了基础。一年来,我乡积极开展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共组织10名残疾人及家属到职业中学进行养殖技术培训。为残疾人自主创业增收致富,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工程顺利开展,我乡实施的5户残疾危房改造项目顺利验收,并给予户均2000元补助。三是“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为1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金1.2万元。四是做好了残疾人基本信息核查工作。我乡按照上级要求,于9月19日至10月31日,对768名残疾人信息进行核查。五是积极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为了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进一步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我乡于2014年12月21日-2015年1月31日,对全乡768名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

2015年工作计划

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重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结合乡情努力把各项民政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制定工作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提高救助能力,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灾救济款物;健全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济和优抚对象保障救助为基础,社会互助为补充,惠民政策相配套,分类别、分层次,重保障、广覆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二、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一是对城乡低保对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力争做到应保尽保,落实低保专项资金,保证足额发放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努力践行“核定收入、按标施保、分档差额补助”的规范化运行模式。三是加强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认真做好低保资金检查和审计工作。

三、抓好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一)强化婚姻登记管理

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严禁婚姻登记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婚姻登记合格率继续保持100%。

(二)继续加大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不断提高村民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抓好村委会民主评议工作,切实落实村务、政务公开,通过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全面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三)抢抓机遇,不断改善敬老院硬件措施

大力提高五保集中供养能力,确保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居,努力提升敬老院管理及服务水平,保证敬老院运行正常。

四、加强财务管理制度

及时处理乡村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管理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和监督工作,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确保资金及时、有效发放。

五、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充分发挥好民政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树立好“民政窗口新形象”,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向上反映来访群众的疾苦和呼声,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一是要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力除“四风”,转变工作作风,深怀爱民之心,扎扎实实开展群众工作,为民排忧解难。二是加强民政专业知识的学习,要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为确保完成全年民政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各位代表,民政工作任务重,业务多,覆盖面广。我坚信,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民政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克服困难、合理安排、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力以赴完成好民政各项工作,一定能够给乡党委政府及全乡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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