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30/2016-090804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4-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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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达乡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的工作制度,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原则。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涉及党内工作一般性问题以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政府工作的一般性问题由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乡内重大事情召开党委会决定,党委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原则由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
四、党委会、领导班子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应到会人员参加方可举行。讨论干部、人事重要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方能举行。参会人员确因事不能参加,要事先向召集人请假。
五、议事内容包括:
1.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具体贯彻。
2.涉及全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办法的制定和出台。
3.党委、政府的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安排、总结。
4.乡党委、政府所属机构及其党组织的设立、变更、合并、撤销及组织发展等。
5.干部任免、考核、晋职、晋级、聘转录推荐;党员或干部的纪律处分、干部的调配、奖励和乡属机构工作人员(含临聘人员)的吸收、辞退等。
6.大额资金使用,5000元以上经费支出集体讨论决定,5000元以下经费支出,经书记、乡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先使用、再在党委会上通报情况。基建工程项目的审批和发包;救灾、救济粮款等指标分配,五保、低保对象的审定等。
7.涉及全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生产资金、计划、项目的安排。
8.其他需要提交党委、政府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
六、属需要提交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后形成书面方案于会前提交给办公室,由办公室收集交给书记审定。
七、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讨论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由主持人归纳讨论意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决定意见。
八、党委会或党政领导班子会原则上都要形成会议纪要,由党政办负责记录、整理,并根据议事内容确定发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