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30/2016-090802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4-12-17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诺内容
1.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流程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2.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结。没有明确法定办理时限的,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尽力缩短办理时限。
3.提供优质服务。承诺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提供让服务对象满意的服务。
4.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承诺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关心群众。
5.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承诺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按照“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予以办理;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引导或帮忙联系。首问责任人在接待过程中应做到热情、耐心、文明、礼貌、诚恳。
6.不断学习,提高水平。刻苦学习,勤奋钻研业务,不断拓宽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工作质量和水平。
7.“八不让”承诺。一不让来办事的人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二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三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四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五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六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七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八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二、违反承诺处理办法
对未按规定要求实行服务承诺制的,给予诫勉教育一次,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给予效能告诫一次,连带对其单位领导诫勉教育一次。累计两次被效能告诫,连带对单位领导通报批评一次。
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投诉受理机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投诉受理机构:平达乡纪委
投诉电话:0875-686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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