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30/2016-090801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4-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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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办公设备主要包括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桌椅、文件柜等。
二、办公设备日常使用和保养
1.公用办公设备统一由乡财务室登记备案,党政办实行统一管理。
2.使用设备前应详细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使用。
3.对办公设备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的维修,更换零件要进行登记备案。
4.办公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自行修理的,设备使用人应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对办公设备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以上均由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设备的管理。
三、办公设备分类管理
1.电脑的使用管理
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管理。使用人负责日常操作,非本设备使用人员不得随意使用。严禁在上班期间,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U盘,防止病毒入侵。下班后,必须关闭电脑,截断电源,防止雷击、断电造成电脑损坏。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的自己负责维修。
2.电话机、传真机的使用管理
电话和传真由各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各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并控制使用。通话应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占线、浪费资金,禁止私事拨打长途电话。
3.打印机、复印机的管理
打印机、复印机由党政办负责日常管理。打印或者复印完成后,必须及时取走文件,防止失密。每天下班后,传真设置成自动接收,防止遗漏重要文件。同时,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检查、杀毒,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操作本单位计算机及复印、打印机,维修必须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其他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专管专用
所有办公设备部门都要指定专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必须经设备负责人同意。
办公设备要定期进行养护,以免老化影响使用。办公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保证设备的安全,如果因使用人员的过失造成丢失,要追究责任,所有办公设备不得私自外借。
5.设备的报废
按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报废,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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