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30/2016-090801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4-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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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素质提升,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和能力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提升,经本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报名参加学习、考试的,给予事假满足学习、考试所需的时间。期间所获假期不占个人全年事假限额。所需费用自理。
二、参加本岗位专业职称考试的,经本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报名参加学习、考试的,给予事假满足学习、考试所需的时间。期间所获假期不占个人全年事假限额。所需费用自理。
三、因工作需要,县级及以上部门安排学习培训的,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参加。学习培训费用按上级要求给予核实报销,食宿差旅费按实际发生情况报销,报销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须报主要领导同意。
四、学习培训期间,以及来往旅途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和通报的,未经领导批准参加或超标准发生的学习培训时间按旷工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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