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30/2016-0908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4-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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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审批
(一)审批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原则上不召开单项工作的全乡干部大会,乡党政班子成员就分工情况需召开的会议应提前一个星期到乡党政办填写会议审批单,党政办对会议收集后报党政主要领导,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提倡开短会。
(二)党委会、党政班子会及全乡性的重大会议的召开必须由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专项业务性工作会由分管领导决定,由党政办统筹后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召开。
二、会议筹备
(一)党委会、党政班子会及全乡性的重大会议由党政办负责会务通知、组织及记录,宣传办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及信息上报工作。
(二)专项业务工作由相应职能办公室负责会务通知、组织及记录,党政办协助。
三、会议纪律
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安排非参会范围的人员顶替参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或需中途离会者,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一律予以通报。参会人员一般应提前10分钟到会场,并到指定位置就坐,不迟到、早退。会议期间将手机关机或设置在震动状态,不得随意打接手机、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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