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30/2016-0908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4-12-1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公文起草
1.一类文稿,即:乡党代会、人代会、乡党委、政府工作会等重要会议上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和乡党委、政府工作总结等,由乡党政办公室组织起草小组进行起草。
2.二类文稿,即:乡党委、政府领导在部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由对口联系工作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起草。
3.三类文稿,即:党政机关的各项工作总结,需上报或下发的专项性文稿,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室、站、中心负责起草。
4.起草公文主旨要明确、内容要单一、条理要清晰、阐述要简洁。公文内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
二、公文审核
1.领导未签的文件一律不得印发(特殊情况下可先行报请领导同意,但后面必须及时补签)。
2.乡党委、政府文件和涉及全局性的一类文稿,由乡党政办公室主任组织人员修订,依次审核后呈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签字或会签后方可印发。
3.乡党委、政府办公室及其他科室的二、三类文稿,由党政办主任修订,报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方可印发。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pdxz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