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2-090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9-02 |
文号 | 浏览量 |
经平达乡人民政府研究,现向社会公开竞租平达乡中石化加油站旁的场地一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场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场地位于龙陵县平达集镇中石化加油站旁,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场地面积2769.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场地不得用于从事高危行业。租赁年限为每个租期5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竞租,租赁人可以单独竞租,也可以联合竞租。
三、本次场地竞租采用增价竞租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租赁人。
四、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2. 凭交纳保证金单据和有效证件到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组织办报名(联系人:车女士,联系电话:18787510040),办理竞租登记相关手续,方可取得竞租资格。报名前需交纳竞租保证金10000.00元。凡参与竞租未竞得者全额退回保证金;若交纳竞租保证金后,未前来参与竞租的,则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3. 竞租人在报名和参加竞租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公司、企业参加竞租的,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五、本次场地竞租活动拟定于2022年9月7日上午9:00时,在龙陵县平达乡平达社区二楼会议室举行(若竞租时间有变,则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其他需要通告的事项
1. 竞租人应在签订竞得确认书后3日内到平达乡人民政府签订《场地租赁合同》。自签订合同后5日内交清全部土地租赁金。不能按时支付土地租赁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租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30日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租赁人向出租人赔偿损失。
2. 按场地现状利用条件进行租赁。
3.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凡参与本次场地竞租的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且体温测量无异常方可入场。
4. 缴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平达乡人民政府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站
开户银行:云南龙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达支行
银行账号:2500004664994012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