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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2022-020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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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平达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和防止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确保国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生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受异常气候、森林草原状况、野外火源、火灾保险、林区施工、社会关注程度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今冬明春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森林草原火灾防控任务更加艰巨,防灭火工作的要求更高、压力更大、困难更多,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气候形势不利。近几年来,我乡极端天气频繁发生,降水分布不均的现象突出,高温干旱天气增多,防灭火形势越来越严峻,特别是近五年来,冬春干旱已成常态,给森林草原火灾的防控带来了很大困难,形势十分严峻。

(二)林情社情复杂。一是全乡森林草原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而群众对枯枝落叶的利用逐年减少,林内可燃物一年比一年多,给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二是全乡杉木林区面积较大,火灾隐患突出。三是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时间越来越早。全乡秋冬连旱的情况加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时间大大提前,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四是不科学的传统用火习俗短期内难以消除。我乡林农、林蔗、林牧交错,野外烧地、烧田埂、吸烟、烧香钱纸冥等生产生活用火与野外火源管理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落后的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习俗一直是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隐患。

(三)森林草原火灾影响越来越大。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越来越重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的压力越来越大。二是各类媒体对森林草原火灾越来越关注。一旦发生火灾,其信息往往在正常渠道上报火情之前就被广泛传播,并迅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给扑救工作造成被动和压力。三是集镇面山、G219国道两侧、怒江峡谷生态脆弱地区等重点区域,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社会影响很大。

(四)森林草原火灾保险带来新挑战。一方面是部分林业经营者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故意纵火,既达到了骗保目的,又可借机实施低效林改造或种植经济林木。另一方面是部分地方的群众甚至基层干部,认为森林草原已参加火灾保险,树木烧毁了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从而产生消极扑火行为,这将会使小火酿成大灾,最终造成森林草原资源的巨大损失。这些问题值得我们高度关注,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严肃整治。

二、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切实抓好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022年,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和省、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要求,紧紧围绕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和灾前防范,按照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的目标,全乡力争实现不发生重大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即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22.05公顷;森林草原火灾当日扑灭率保持在98%以上;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年度每次卫星热点在90分钟内反馈的目标。

(一)以行政首长为抓手,切实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一要按照《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各村委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成员单位、林业服务中心的职责,以及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和个人的防灭火责任。二要全面落实行政问责制。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谎报、迟报,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组织不得力等原因造成火灾频发(发生两起以上)的村(社区),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村委会领导的责任。三要深化落实重点森林草原防灭火单位及责任人公示制度,抓好重点林区、重点保护部位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四要严肃查处第一把火及24小时之内未扑灭的森林草原火灾。对发生第一把火灾及24小时之内未扑灭的森林草原火灾的村(社区)全乡组织召开现场会,并必须向乡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严惩肇事者或犯罪分子,并公开进行警示教育。

(二)以火源管理为核心,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一要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相结合的综合措施,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监烧制度,大力推行在高火险期前统一用火,特别是蔗区、林区周边用火要提前向当地村(社区)村委会报批用火计划,并报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备案,切实做到安全用火。对未经批准、没有安全用火措施擅自进行野外用火的,既要对用火者进行从严处理,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还要对管理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二要严格执行《坟地户主登记制度》、《林区林缘农地户主登记制度》、《五种人清理登记制度》,对坟地户主和“痴、呆、聋、哑、疯”五种人要清理登记造册,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还要防止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进入林区用火、玩火。三要专题研究重点火险区防灭火工作,重点布防,加强巡查。各村(社区)要明确各自的重点防范区域,采取有力措施,严加防范。特别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事,要增岗设卡、严防死守,坚决堵住火源进山;继续在重点林区全面实行规定时间上坟、集中烧纸钱的制度。四要与林区及周边施工、经营的单位和经营户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并缴纳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五要加强检查和督促,对存在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的地方,要发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通过加强入山检查、搜山清林、封山防火、重点监控、巡护检查等措施,管住野外火源,使人为火源得到有效控制。

(三)以贯彻《条例》为主线,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培训。按照《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扑救能力建设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各村委会、各单位一定要学好、用好新《条例》,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一是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加大监督检查、火案查处和违规用火处罚力度,提升依法治火能力,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社会化。二是要结合“扑火安全”宣传,继续实施“责任书入户、学校六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草原火险五彩旗”等宣传工程。责任书入户必须实现100%覆盖,《林农防灭火安全手册》要在2022年实现林区农户全覆盖。

(四)以夯实基础为入口,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好转。一是要尽快调整充实村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机构成员,把野外火源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预防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要加强扑火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要求组建扑火队伍,强化扑火演练,做到“收得拢、拉得出、能扑火”,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启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动员和组织扑火力量,小火早打、大火大打,及时处置。按照乡级30人、村级15人的标准,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扑火队。三是要严格护林员管理,全乡截至目前在岗护林员133名,其中生态护林员84人,天然林、公益林护林员49名,基本做到每个小组配备一名护林员。各村(社区)要配合林业服务中心做好护林员管理,落实责任。四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扑火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安全保障、专群结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五是要落实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今年乡财政计划安排8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各村(社区)也要按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配套各村(社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五)稳步推进政策性森林草原火灾保险工作。一是要搞好宣传发动。森林草原火灾保险是支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要宣传到千家万户,增强林农参保意识。二是要动员、鼓励、引导林农积极参保,实现商品林100%的参保率。三是要搞好定损理赔。火灾发生后,要按《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保险案件查勘定损操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科学定损。同时,要避免勘查、定损不实和出现漏赔、少赔、多赔现象,要坚决杜绝故意放火骗保行为。四是要加强监督管理。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要密切配合,加强森林草原火灾保险业务指导和保险资金监管,按规定审核理赔手续,督促保险公司及时理赔到位;林业服务中心要督促林农及时开展恢复造林,确保赔付资金专款专用。

(六)狠抓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工作。一是要做好扑火物资储备,及时维护、保养各类扑火机具,确保扑救火灾时能够用得上并发挥作用。二是要及时处置火情,防止小火酿成大灾,造成恶劣影响,特别是大面积针叶林区、坝子面山、黄南公路、段木公路两侧的森林草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强有力的扑火队伍进行扑救,要重点出击、小火大打,把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三是要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双岗值带班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值守工作,保证卫星热点和森林草原火情得到及时妥善处置。要进一步加强火情调度指挥,坚持高森林草原火险警报制度,实行逐级森林草原火灾日报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上报火情和卫星热点核查情况,对虚报瞒报森林草原火灾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严格执行防灭火纪律,对防火值班带班不到位,以及卫星热点和火情处置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乡指挥所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担负起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有关责任。林业服务中心要认真担负起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主要责任,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为基层单位排忧解难;财政所要千方百计保证防灭火专项经费、扑火经费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和配套经费;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要配合林业服务中心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中心学校要协同林业服务中心切实抓好学校“六个一”宣传教育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务通”的优势,向广大用户发送森林草原防火警示信息,扩大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面;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要对所挂钩的村(社区)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促检查,每次检查后要写出书面情况报告报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防扑火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