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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2021-1102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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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平达乡人民政府关于对段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操办婚宴的通报

广大群众:

10月31日,平达乡安乐村平山组村民段某某(居住地麻栗树),在明知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举办任何形式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下,无视政府决定,通知亲朋好友200余人前来参加儿子的婚宴,给当地疫情防控造成安全隐患,影响十分恶劣。

随后,平达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平达派出所迅速组织工作专班对该起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根据《龙陵县公安局依法严惩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通告》:疫情期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平达派出所依法对违法人员段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违规操办婚宴违反了《龙陵县公安局依法严惩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通告》及“龙陵县发布第17号公告:疫情防控期间严控婚丧事宜和大型聚餐聚会活动”要求,也是不顾个人及他人健康安全的做法,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加强科学防控意识,遵从相关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不举办酒席、群众聚餐和宴会等活动的规定,科学防控,全员抗击疫情。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