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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2020-1116007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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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平达乡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安徽阜阳和云南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瑞丽市等地先后发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加之国外疫情持续蔓延。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县指挥部、县卫生健康局有关通告、提醒等要求,现对全乡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通告:

一、请广大人民群众持续关注各级、各部门发布的信息,对上述发生地以及疫情输入高风险地区入龙返龙人员,需立即主动到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接受村(社区)健康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的人员需严格采取相关隔离措施。

二、对上述发生地入乡返乡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乡卫生院)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三、即日起,对上述发生地入龙返龙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应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14天隔离医学观察。

四、暂不允许平达辖区公民(含边民)出境或前往疫区;与境外、疫区通婚人员目前仍在平达辖区的,疫情期间一律不得出境或前往疫区,禁止与境外、疫区亲戚走串,并劝阻境外和疫区亲人来往平达探亲。

五、境外人员或从境外返乡的我方公民,严禁通过任何通道渡口偷渡等非法入境,严禁我方公民非法出境,一经发现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六、严禁境外人员非法进入龙陵境内从事甘蔗砍运、就业务工等劳务活动;严禁境内个人和组织招募境外人员非法入境从事甘蔗砍运、就业务工等劳务活动;非法招募、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或非法容留、藏匿、雇佣境外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广大群众需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坚持不扎堆、不聚会、常锻炼的良好生活习惯。日常生活要注意饮食卫生,生熟食材、刀具、菜板、容器等分开,食物煮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避免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八、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落实三户五户联防联控机制,一旦发现有境外非法返乡人员、境内疫区返乡人员,要第一时间进行举报,举报属实的乡人民政府将给予个人奖励300元,(举报电话:0875—6860002)。

平达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