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16_C/2017-121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11-0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平达乡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平达乡委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
平达乡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在“六五普法”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我乡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维护平达乡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龙陵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加快法治中国、法治龙陵建设战略目标,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要为导向,以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和法治信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为抓手,以新媒体新技术为支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龙陵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意见》(龙发〔2016〕8 号)精神,突出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大重点,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转型升级,大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法治创建,全力推动全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发展,努力推进平安平达、法治平达、和谐平达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切实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推进适应新常态新任务要求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全面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更加牢固、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广度拓展。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建设成效更进一步明显。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三五”经济发展规划总体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切入点,以促进改革发展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点,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支撑点,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乡特色产业培育、依法治乡、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为全面实施平达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顺应形势发展和群众的现实法律需要为驱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提升工作实效性,服务好、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行政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活动全过程,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在法治实践中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辖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施教,突出抓好重点对象、重点辖区、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
5.坚持创新宣传理念,注重实效。坚持与时俱进,创新驱动发展,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新性,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自信和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对法治宣传教育做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方向,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学习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法律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宣誓等制度,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法律六进”等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宪法专题讲座、组织宪法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严格尊崇宪法,主动运用宪法,自觉维护宪法,保障宪法实施。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刑法、行政法、民法等国家基本法,着力提高全乡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法治经济,建设美丽繁荣平达。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保障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就业、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殡葬改革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禁毒防艾、反恐反邪教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边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国家意识、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发展。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使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要按照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切实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宣传学习,把党内法规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相衔接和协调,坚持法与纪的统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带头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深入推进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乡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全面推进覆盖各行各业的法治创建活动,力争在五年规划结束时,乡、村(社区)创建达到省、市级标准要求。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基层创建活动,大力培养“法治宣传中心户”、“法律明白人”,建立推广乡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等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乡范围内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全体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少数民族、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农村基层群众、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
(一)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上集体学法、会议会前学法、“书记课堂”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各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得到基本的法治知识教育。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完善中小学校法治课教材体系,免费发放宪法文本,把法治教育课本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在义务教育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根据“中小学教师国家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轮训工作。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平达中学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使用和提升建设,组织中心学校教职工、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和平达坝区周边学校师生定期不定期到基地开展教育学习活动,力争用五年的时间,使之建设成为一个具有一定规模、软硬件设施达到一定标准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三)大力开展宗教领域和少数民族村法制宣传。一是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成员、广大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中继续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等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法规规章。二是大力推进“法治进教堂”活动,促进依法管理。围绕石洞河基督教堂的管理和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深入进行以《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宗教事务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的意识。加强对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场所建设、管理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三是推进“法治进少数民族村”活动,以黄连河村为重点,以日常宣传和“宪法日”、“阔时节”文艺活动等为载体,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为主要内容,把少数民族和宗教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乡党委政府对村(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少数民族同胞和宗教信徒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崇尚科学,自觉抵制和打击封建迷信、分裂主义、邪教等现象。
(四)扎实开展广大人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各村(社区)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干部法制培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村组“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五)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业主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负责人、个体业主的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市场监督管理所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业主的重要内容。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市场经营参与主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行事。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运行机制。乡党委、政府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任用重要事项。乡人大要建立定期视察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要认真履行统筹、指导、监督、检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各单位各行业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自觉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能,积极支持配合并定期向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报告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各企业等要自觉承担起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制度。乡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建立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机制。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村(社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纳入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在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单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全面推动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并开设法治宣传栏目。建立健全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构建完善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在集市街道、交通要道、少数民族聚居区、宗教场所普遍建立起功能完备、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法治宣传教育设施。
(四)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坚持统一宣传与自主宣传、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主题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职工、村“两委”干部、农村居民、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加大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网站建设,积极运用新兴传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优势,实现各类媒体多元互动,各类显示终端多屏联动,构建覆盖机关、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网上学法用法平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力度,加大理论研究成果交流和运用,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提供有效理论支撑。
(五)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监督考核机制。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注重考核结果应用。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分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16年上半年。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从顶层上设计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五年规划。同时,做好启动试点、骨干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报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组织实施。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规划的贯彻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或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年中,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督导,重点对规划确定的宣传任务和工作措施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2020年下半年。在省、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对本村本单位本部门“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向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在此基础上,做好省、市、县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组织对全县的“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报省市县委进行总结表彰。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在县委县政府、县法制办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工作。平达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乡宣传委员为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把普法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注重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整体合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注重培养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基层宣传队伍、网络宣传队伍,积极整合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等专业人员的力量,形成法治宣传力量集中优势,提升宣传能力,提高宣传效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骨干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法治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刻分析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不同地区不同民情社情以及不同普法对象对法治宣传教育的不同需求,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注重培育法治宣传教育新亮点,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新品牌,塑造法治宣传教育新形象,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
(四)加大经费保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乡人民政府分别按照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人口数量、民族、区位、地理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把少数民族聚居区、宗教活动场所以及村(社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一体建设。财政拨款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