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02_H/2016-102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6-10-22 |
文号 | 浏览量 |
党委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委议事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委员和需要参会的其他人员参加,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落实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和工作措施。
三、研究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及实施规划的措施。
四、研究决定本乡有关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配备和奖惩等工作。
五、讨论和研究武装、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有关工作。
六、讨论和决定提交党委研究的有关事项。
七、书记办公会或乡长办公会后要求提交党委决定的有关事项。
八、研究本乡日常的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
主席团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人大主席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席团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人大主席主持。必要时邀请有关方面的人员列席。
二、主席团会议必须有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出席始得召开。主席团授权人大主席决定开会时间、地点,并根据每次会议议题,决定列席人员。
三、每次主席团会议做到有计划、议程、主题和记录。主席团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问题时,以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有效。主席团决定的有关事项,由人大主席转交乡政府领导人贯彻执行,主席团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主席团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听取或审议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检查督促乡人民政府对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印发审议意见,适时听取政府贯彻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二)审查批准乡人民政府财政预算调整变更。
(三)听取乡人民政府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情况汇报。
(四)讨论决定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席团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撤销乡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五)每年至少评议两个乡直部门。
五、每次主席团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以及需提请主席团审议的问题,必须在调查研究、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写出有情况、有经验、有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书面报告,会前2天报送乡人大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