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89-8/2026073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31 |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平达乡小田坝村村民委员会更名情况公告如下。
原平达乡小田坝村村民委员会,更名为:平达乡下小田坝村村民委员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为下小田坝村村民委员会的标准地名,与之相悖的俗名、暂用名、曾用名同时废止,社会各界、各行各业今后使用均以此公告的名称为准。
与名称相关的门牌、公章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节约方式更换;身份证、营业执照、各类行政许可和产权登记证照、地名标志等在更名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在今后年检或者法定统一换证时逐步更换,方便群众认知熟悉,推广使用标准地名。
特此公告。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