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505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
文号 | 浏览量 |
全乡各位父老乡亲:从即日起,死亡人员家属到平达派出所办理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盖章业务时,如无特殊情况当场办理注销户口业务,如有不能注销情况的派出所将存档联撕下留存,办理人员需要签写承诺书,承诺一个月内到派出所注销户口,如果不来的公安机关将按规定强制注销。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注销的,家属事后可到派出所说明情况。注销户口所需材料:家属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户口本,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龙陵县公安局平达派出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