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40304-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申贷条件
(一)扶持对象范围:在龙陵县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刑满释放人员;
(二)借款个人及配偶、担保人银行征信记录好;
(三)创业人员未就业且无用人单位帮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四)创业项目真实存在且正常经营;
(五)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六)申请者年龄限制,女性18-52岁、男性18-57岁。
(七)原享受过创业贷款且已还清贷款的创业人员,信誉良好者可以再次申请贷款,夫妻双方累计享受政策不超过3次。
二、创业贷款类型、贷款期限、申请额度、贷款利息、还款方式及担保人条件
(一)贷款类型:“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贷款”两种;
(二)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三)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2023年10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五)还款方式:
1.“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 %。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2.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本金,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3.两种贷款的利息还款方式均为按季度还息。
(六)“贷免扶补”贷款不需要担保人;
(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人条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辖区内各村、社区两委人员,辖区内经营稳定的民营企业中参加着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辖区内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及私营企业法人,其他个人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稳定收入且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贷款期间不得注销营业执照;
(二)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生活消费和其他投资;
(三)贷款期间,借款人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
报名流程
请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或失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妇联咨询办理。
各乡镇妇联报名联系方式:
龙山镇妇联:王丽萍13577532182
镇安镇妇联:黄云蓉15770269341
龙新乡妇联:尹艳坤18288584553
龙江乡妇联:彭 霜 15208851908
腊勐镇妇联:张翠枝15184853664
象达镇妇联:赵 楠18787470465
碧寨乡妇联:黄云艳13577557681
平达乡妇联:余旭艳15087571279
勐糯镇妇联:余新凤15894433380
木城乡妇联:蒋双姣13466138353
除了可以去乡镇妇联报名外,还可以到县妇联办公室直接报名(联系人:杨菊梅 电话:0875-6121157 18087590850),即日起就可报名,因名额有限,先报先审先放款。(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