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1-0326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
文号 | 平政发〔2021〕15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家、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县防火命令要求。为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平达乡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平达乡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较高,加之受上坟祭祀、旅游踏青和春耕生产等野外火源密集威胁,历来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也是最容易引起扑火伤亡的危险期。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依据《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森指〔2021〕7号)文件要求,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结合平达乡实际,制定《平达乡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无火就是功、有火必是过”的责任意识,以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为最高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扎实有效的开展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安全。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任务
乡指挥所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赵兴东任组长,乡人民政府人大主席董发春任副组长,成员由林业服务中心、乡政府相关单位抽派,下设一个综合督查组和一下督查巡查组。
(一)综合督查组
组长:赵兴东 乡党委副书记、代理乡长
成员:张 建 乡纪委书记
罗应娣 乡党政办主任
综合督查组负责对全乡清明节期间防控工作的督查检查及指导督促派出督查巡查组开展工作。
(二)督查巡查组
组长:董发春 乡人大主席
成员:张成留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郭进涛 乡林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家荣 乡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负责10个村(社区)工作落实,天然林和公益林护林员、生态护林员的设卡检查,野外违规用火林政案件查处工作。
三、防控原则、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防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防控步骤:一是各级要建立健全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机构,确保人力、财力、物力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结合山情、林情、社情,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方案。三是组织人员科学布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集中上坟及防控时间安排
上坟时间规定:上坟时间为2021年4月3日—4月5日。
防控时间安排:清明节前7天及后7天(2021年3月27日至4月11日)。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宣传,迅速掀起“文明祭奠”的宣传高潮。一是指挥所要迅速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规定时间上坟和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制度,广泛开展以移风易俗、保护环境、文明祭奠为主题的“文明祭祀”活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破除陈规陋俗,自觉遵守防火法律法规,全面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祭奠新风尚。二是各村(社区)要将《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文明祭奠的通告》进行广泛粘贴及宣传,及时印制《致清明上坟人员的公开信》全面粘贴和发放到坟头、户主。在检查站卡设置针对性较强的宣传布标和宣传器具,努力营造严禁火种入山的强势氛围。三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清明节前,各学校要将“文明祭奠”活动作为一次作业和任务,督促学生、家长、教职工遵守“文明祭奠”相关规定。四是要利用乡、村、组广播和护林员移动小喇叭加强宣传教育,时时提醒村民严守规定、严防火灾。五是指挥所、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要组织领学《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奠”活动的通告》,上好干部职工“防火一堂课”,督促本单位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文明祭奠”有关规定,做好家庭成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家庭成员上坟不用火。特别是,要将“党员、公职人员上坟用火或家庭成员上坟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一律按照干管权限由纪委监委问责处理”的规定宣传落实到位。
(二)强华火源管控,堵死管住野外用火。一是要严密布控。指挥所要充分利用《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急指挥“一张图”》对林区草原坟山墓场进行“落图、上墙”和排查登记,因险设防、科学调配,有针对性地增岗设卡。对进山入林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防火码”扫码登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暂扣火种和香烛纸冥,对确需烧香烛纸冥的,要在检查站卡指定集中焚烧地点、制作焚烧用具(如废旧铁皮汽油桶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监烧作业,坚决杜绝火源进山如林。二是要加强监测巡护。护林员要加大瞭望和巡护工作力度,面山、各村(社区)要安排监测员实施监测,林业服务中心人员要做好当场处罚的准备,确保有力、有效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和违规用火案件。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对特殊人群(“五种人”、未成年人和老人)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特殊人群失火事件。
(三)强化应急准备,确保科学处置火情火灾。指挥所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有火必报、归口上报制度,各级扑火队伍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要及时修订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立即报告,按照“属地管理”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及“在救灾过程中务必确保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的要求组织扑火救灾,坚决做到“扑火安全零伤亡、应急响应快速到位、火情统一归口上报、组织指挥深入靠前、扑救行动协同有序、火场清守干净彻底”。
(四)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对县、乡督查巡查组发现村(社区)、护林员在工作中出现措施不力、责任履行不到位情形的移交乡纪委监委,依据《平达乡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干管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五、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准备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是高风险、高对抗、高难度的抢险救灾工作,各级要将具体安全要求落实到火场、到岗、到人。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扑火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定不移的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二是各类扑火队在赴火场途中,要选择好便捷安全的前进路线。三是到达火场后,扑火队长要作战前动员,清点人数,指定负责人分组负责,并交待扑火战法和安全措施。四是在扑救过程中,要边打边清,指定安全检查员,并设置安全观察哨,加强扑火安全监督和火情实时监测,特别要谨防危险地形、危险可燃物、危险火行为的不利影响,防止因落石、滚木等意外原因造成伤亡事故。五是明火扑灭后,要留有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采取分段负责的形式加强巡逻,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撤离时应清点人员,并按照命令,组织队伍有序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