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19-021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2-14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保护管理,提高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经营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根据《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天然林停伐保护县级实施方案编制操作细则》和《保山市生态公益林管护实施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龙陵县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初稿)》。结合我乡实际,特面向全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选聘方案
(一)护林员选聘原则
1.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选聘原则。
2.坚持“熟悉情况、就近就便、胜任工作”的原则。
3.坚持乡人民政府委托林业站与选聘护林员签订承包管护合同的原则,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护林员具备条件
年龄在20—50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胜任野外管护工作,有一定农村工作基础和管理经验,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专业技术,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护林员选聘程序
1.公告。由乡人民政府委托乡(镇)林业工作站在符合条件的村组及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3)管护任务、管护补助;(4)报名时间、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2.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当地村委会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3.审核。根据申请材料和选聘条件,乡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考察。由乡人民政府组织乡林业工作站、村两委组成选聘评议组,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拟聘人员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考察。
5.评定。评议工作组,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并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综合选聘护林员,经研究,正式确定为拟聘护林员人选,并报县林业局审核同意。
6.公示。经审核同意拟聘人员,由乡人民政府对拟选聘的护林员名单在乡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委会政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7.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乡人民政府与选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并报县林业局备案。
二、名额分配
统计单位 |
天然林、公益林护林员岗位 |
|
名额 |
其中建档立卡户(必须是在库建档立卡户) |
|
安乐村委会 |
11 |
5 |
安庆村委会 |
7 |
3 |
橄榄寨村委会 |
3 |
1 |
河尾村委会 |
4 |
3 |
黄连河村委会 |
9 |
4 |
平安村委会 |
3 |
1 |
平达社区 |
2 |
|
小河村委会 |
1 |
1 |
小田坝村委会 |
3 |
1 |
章赛村委会 |
6 |
1 |
总计 |
49 |
20 |
三、管护任务、报酬
(一)管护任务。管护本村森林资源及林产业发展,管护内容包括:人工巡护、封山设卡、封山护林、森林火灾及病虫害预防、制止并报告破坏林地及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森林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报酬。根据管护责任单位护林员管护难易程度,确定管护补助标准为:林管员19200元/人·年(1600元/月);集体林及个体林护林员15600元/人·年(1300元/月)。管护责任单位统一购买护林员意外伤害险(管护补助费包括意外伤害险费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2019年2月21日以前。
(二)报名地点: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各村委会填写申请表。
(三)咨询电话:0875-6860028。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