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19-1217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保护管理,提高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经营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根据《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天然林停伐保护县级实施方案编制操作细则》和《保山市生态公益林管护实施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龙陵县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初稿)》,2020 年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及财政部门安排平达乡49名天然林、公益林护林员,其中从2019 年在岗人员中续聘46人,需要重新选聘3人。结合平达乡实际,特面向全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选聘方案
(一)护林员选聘原则
1. 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选聘原则。
2. 坚持“熟悉情况、就近就便、胜任工作”的原则。
3. 坚持乡人民政府委托林业站与选聘护林员签订承包管护 合同的原则,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护林员具备条件
年龄在 20—50 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胜任野外管护工作,有一定农村工作基础和管理经验,
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专业技术,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护林员选聘程序
1. 公告。由乡人民政府委托乡林业工作站在符合条件的村组及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3)管护任务、管护补助;(4)报名时间、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2. 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当地村委 会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3. 审核。根据申请材料和选聘条件,乡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 材料进行审核。
4. 考察。由乡人民政府组织乡林业工作站、村两委组成选聘 评议组,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拟聘人员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考察。
5. 评定。评议工作组,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并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综合选聘护林员,经研究,正式确定为拟聘护林员人选,并报县林业局审核同意。
6. 公示。经审核同意拟聘人员,由乡人民政府对拟选聘的护 林员名单在乡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委会政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7. 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乡人民政府与 选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并报县林业局备案。
二、名额分配
统计单位 |
天然林、公益林护林员岗位 |
|
名额 |
其中建档立卡户 (必须是在库建档立卡户) |
|
安乐村委 会 |
1 |
0 |
安庆村委 会 |
1 |
1 |
黄连河村 委会 |
1 |
0 |
总计 |
3 |
1 |
三、管护任务、报酬
(一)管护任务。管护本村森林资源及林产业发展,管护内容包括:人工巡护、封山设卡、封山护林、森林火灾及病虫 害预防、制止并报告破坏林地及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森林管 护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报酬。根据管护责任单位护林员管护难易程度,确定管护补助标准为:林管员 19200 元/人·年(1600 元/月);集体林及个体林护林员 15600 元/人·年(1300 元/月)。管护责任单位统一购买护林员意外伤害险(管护补助费包括意外伤害险费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2019 年 12 月 19 日以前。
(二)报名地点: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各村(社区)委会填写申请表。
(三)咨询电话:0875-6860028。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19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