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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23-0424034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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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勐糯镇非洲猪瘟防治支出补助资金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对照项目指标对该项目进行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详见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年度财政资金预算20.8万元,执行20.8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1)产出指标。完成对勐糯镇12户生猪养殖户养殖的342头生猪进行及时扑杀,共补助财政资金20.8万元;(2)效益指标。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20.8万元,确保勐糯镇存栏的12000头生猪健康安全。(3)满意度指标。受益户共12户,满意度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项目实施整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勐糯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对生猪损失的12户安抚工作进一步加强沟通。二是对其他支出资金补助加快筹措。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相关工程规定政策的学习,加强业务培训。二是加快扑杀工作需支付的资金尽快筹措,尽早结清相关费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勐糯镇于2020年4月27日对及时发现的发生在海头社区和勐糯社区的生猪疫病,根据防控要求需及时进行扑杀。依据《龙陵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结合勐糯镇实际,杜绝疫病扩散,经县镇会议研究决定,及时进行生猪扑杀,对扑杀生猪进行财政资金补助。根据自评要求,认为项目资金申报、文件下达等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工作开展以后,镇党委、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监督项目实施,工作完成后报请县市两级进行验收,对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项目申请上级补助资金20.8万元。截止评价时,项目补助资金已到位20.8万元,已拨付20.8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截止评价时,项目点已进行了验收,达到相关要求,达到资金使用标准。严格按照所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该项目未跨年实施,无上年度自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