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3-042403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对照项目指标对该项目进行自评,自评得分为90分,详见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年度财政资金预算260万元,执行135万元,执行率51%。
2.完成的绩效目标。(1)产出指标。完成美丽村庄1个,其中污水管网改造,新建洗手台一座,改造洗衣亭一座,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一项,道路硬化5800㎡,栽植凤凰木100株,栽植大黑乌头200株,栽植美人蕉200株,栽植三角梅球300株,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项目完成及时率≥95%,项目于2020年8月开工,项目于2020年12月完工,项目建设投资成本≤60万元。(2)效益指标。项目惠及农户≥658户,项目惠及人数≥2829人,惠及建档立卡户数≥51户,项目惠及建档立卡人数≥190人,工程使用年限≥10年。(3)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90%以上,镇村组满意度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项目实施整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勐糯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相关政策、规定、业务不够熟悉。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相关工程规定政策的学习,加强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制度管理,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及早发挥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2019年度美丽村庄名单的通知》(云农人居〔2020〕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美丽村庄奖补)的通知》(云财农〔2020〕98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美丽村庄奖补)的通知》(保财农〔2020〕116号)等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我县涉及勐糯镇大寨社区1个省级美丽村庄奖补项目,项目涉及10个自然村,项目受益农户658户,2782人。项目由勐糯镇具体组织实施,龙陵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单位。
根据自评要求,认为项目资金申报、文件下达等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文件下达后,我镇组织多部门成立勐糯镇大寨社区省级美丽村庄奖补 项目绩效评价组,由镇财政所组织牵头,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报镇财政所及县主管部门。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成效情况为主,以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的方式开展。通过实地查看项目公示公告、规模、实施、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情况,及有关单位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通过项目所在地村(社区)和村民群众了解,同党员和一般群众座谈,查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为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哪些方便,群众得到了多少实惠,村容村貌发生了什么变化。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项目申请上级补助资金260万元。截止评价时,项目补助资金已到位135万元,已拨付135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截止评价时,项目点已进行了镇级初验,经镇级初验,质量均已合格,达到使用标准。严格按照所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该项目未跨年实施,无上年度自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