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3-042403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为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并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我单位对龙陵县勐糯镇大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了自评,并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时对政策和项目资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100分,详见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年度财政资金预算100万元,执行100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新建青石板道路2000㎡,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项目完成及时率≥95%,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项目于2022年5月完工,项目建设投资成本≤100万元。
(2)效益指标。项目惠及农户≥658户,项目惠及人数≥2829人,惠及建档立卡户数≥51户,项目惠及建档立卡人数≥191人,工程使用年限≥10年。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项目实施整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勐糯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相关政策、规定、业务不够熟悉。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相关工程规定政策的学习,加强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制度管理,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及早发挥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8日,龙陵县民宗局下达文件《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资金的通知》(龙开办〔2020〕121号),项目批准立项实施,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经过村、组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和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项目于2021年9月10日开始建设,2022年5月27日竣工并投入使用。
根据自评要求,认为项目资金申报、文件下达等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事业性计划下达后,镇党委、政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项目落地,监督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认真组织项目验收及审计;通过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项目总体情况、各类资金投入支出等信息、立项实施管理验收等信息,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等信息),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项目申请上级补助资金100万元。截止评价时,项目补助资金已到位100万元,已拨付100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截止评价时,项目点已进行了镇级初验,经镇级初验,质量均已合格,达到使用标准。严格按照所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上年度自评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