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3-042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对照项目指标对该项目进行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详见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年度财政资金预算19.3万元,执行19.3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1)产出指标。贴息资金覆盖小额信贷贷款金额400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80户,贴息资金兑付率100%,到户贷款申贷满足率≥90%,到户贷款还款率≥90%,贷款资金用于发展产业比率100%, 贴息资金公示公告率100%,项目开始时间2019年1月,项目结束时间2022年1月,贷款期限3年。(2)效益指标。促进每户贷款贫困户增收≥7000元,防范金融风险及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有效,小额贷款余额增长率≥70%。(3)满意度指标。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无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8日,龙陵县扶贫办、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期)的通知(龙开办〔2020〕118号),严格按照《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要求,做好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及绩效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事业性计划下达后,镇小额信贷工作站严格坚持公示公告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在镇、村、组三级(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接受群众监督,全面建立贷款、贴息资料档案,并做好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工作;通过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贷款总体情况、贴息资金投入支出等信息,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等信息),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项目申请上级补助资金19.3万元。截止评价时,项目补助资金已到位19.3万元,已拨付19.3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截止评价时,对借贷2019年第一批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据实发放贴息金,实现稳定增收。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该项目未跨年实施,无上年度自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